为支持广西加工贸易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保税监管场所企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尽快恢复生产,南宁海关2月7日起研究决定实施以下便利化措施:
01、提倡网上办公,保税监管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
海关保税监管审核机构继续通过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和“智慧保税”辅助系统等办理关区企业相关业务,避免企业到海关递交相关单证。必须现场海关收取的纸本材料,可延期至疫情结束补交。
北海海关关员陈志敏在网上办理企业注册审核
02、持续推动“放管服”,简化加工贸易手续,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
一是实施一次审核通过,取消强制性初审、复审制度,对手(帐)册设立(变更)、核销手续不再逐份进行人工审核和初审复审操作,按参数设置和“双随机”原则,实施低风险自动通过和高风险分类审核。
二是取消手(帐)册设立、核销不为同一人的限制,除特殊情况外,实行一次性通过。
三是在手(账)册有效期限内,取消外发加工收发货登记,由企业自行留存实际收发货记录。
四是取消《深加工结转申报表》,企业每月15日前通过直接申报核注清单,集中申报上月深加工结转,并自行留存收发货记录备查;取消余料结转审批,允许企业自行通过申报核注清单方式办理余料结转业务。
钦州海关罗兰宏在为企业办理网上通关手续
03、放宽办理手(账)册相关手续期限
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者人员缺失,致使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主管海关及时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致使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主管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04、放宽风险保证金缴纳情形
对因受疫情影响,手册申请延期免收相应风险担保;对为保证生产无法正常缴纳风险保证金的,视情形给予延后或者减免。
05、适度放宽稽核查办理期限
疫情期间视情形适度延后和放宽对涉及企业相关稽核查期限。
06、扶持企业转型生产,实施内销便利化措施
对疫情期间转型或者从事相关防治设施、设备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运输等的企业,优先给予办理手(账)册设立手续。取消《内销征税联系单》,允许企业每月15日前,直接通过申报核注清单的方式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分送集报等手续。
07、用于疫情防控的保税货物快速放行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企业捐赠或被征用的保税货物,主管海关凭企业申请,在登记货物品名、数量、捐赠(征用)单位等基本信息后加快放行。
防城海关副关长黄海胜现场调研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货物及人员进出卡口情况并征询企业开工存在的困难
来源:南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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