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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关公告] 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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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7: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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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20条措施政策解读: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995-1-1.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深圳关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帮扶措施。

一、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

在各口岸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快速通关专用窗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疫情防控物资即到即提,实现通关“零延时”;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多种模式快速通关,紧急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二、注册备案无纸化、容缺后补

对于报关单位通用资质以及进口食品化妆品特定资质的注册、变更、注销,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线上容缺办理方式,保障企业及时开展通关业务,减少现场跑动。通过“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等系统渠道办理企业注册注销业务,实现海关与商事登记注册注销“一网受理、并行通办”。

三、扩大企业免除税款担保适用范围

将关区高级认证的生产型企业申请免担保适用范围扩大至“两步申报”下的税款担保、单证验估及征税要素担保等通关环节,海关依企业申请并审核批准后对通关环节税款担保给予免除担保便利措施。

四、延长税款缴纳期限,滞纳金一律免征

企业原税单缴款期限为2月9日前的,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缴纳税款;对于1月31日—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不予计征。1月份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完成汇总电子支付。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五、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担保一律免收

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时,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担保的之外,对于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以及涉嫌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海关原则上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

六、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深圳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延迟复工,
对于现有有效期(核销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的加工贸易手(账)册:
海关自动予以延期半年(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企业加工贸易货物可正常进出口。
企业可在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理核销。
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七、延长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

企业从深圳口岸进口,并向深圳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内的,顺延至2020年2月10日。
涉及监管证件的,在有关部门正式签发许可证件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海关签发减免税证明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同时涉及许可证件监管要求和减免税手续的,在最后一份证件或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政府间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或者捐赠的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非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免征滞报金。
因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海关按照规定对滞报金进行减征。

八、全面推广“提前申报”提升通关时效

对于在深圳关区的进口货物,允许所有企业按照“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对于在深圳关区的出口货物,允许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按照出口“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其中公路运输出口“提前申报”适用所有企业。

九、进口成套设备一站式随到随检

对深圳关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进口成套设备由口岸转场到使用地落实检查,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入境验证,实行“一站式”和“随到随检”。

十、加速进口食品通关,保障食品正常出口

对关系民生保障的进口食品实施快速检疫审批、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出证。结合企业诚信等级实施“电子智慧监管”,优化出口食品外勤施检。指导出口食品企业妥善应对国外推出的临时禁限措施,减少企业出口损失。协调内地海关保障出口食品原料供应,确保供港澳食品质优量足。

十一、扩大认证企业通关惠企措施

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一般认证企业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的,实行优先培育、优先认证。除总署明确的情形外,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均不启动重新认证。将深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化“优先办理类,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专人协调类,理性执法类”等4大类措施拓展至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并经过海关初步筛选的一般认证企业。

十二、推行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

企业对疫情期间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减免滞纳金。对于“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及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对于企业提交的关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业务改革造成的报关差错复核申请,在线快速办理并撤销差错记录。

十三、开展网上作业减少对企业影响

应用“网上稽查”、“网上核查”和“网上认证”等方式开展外勤作业,利用 “远程面洽”、“网上看货”和“无纸化传输”等科技手段,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行委托查验服务模式,企业可通过系统电子委托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由查验服务企业代理履行配合海关查验的义务。

十四、宽严相济,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

加快违规案件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违规案件,一律不收取保证金,对于可以不采取扣留货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采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不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其他违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扣留货物、收取保证金等措施(除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对于企业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酌情考量、加快审批。

十五、提供技术贸易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

灵活运用海关卫检、动植检、食品安全、商品检验技术专长以及原产地签证规则,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支持。针对因疫情而新增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组织通报评议,提出贸易关注议题,通过海关国际合作及对外交涉机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降低企业出口技术壁垒影响。指导创新企业及时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维护备案信息,为企业量身定制维权策略。充分发挥AEO国际互认协调机制,助力企业在境外便利通关。

十六、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政策

落实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以及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发挥海关“数据+研究”辅助决策作用,深化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关税征管改革,统筹特殊监管区域区内区外发展,推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优化营商环境。

十七、全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持续压缩通关时间,扩大“两步申报”试点,实现进口货物“两步申报”和“两轮驱动”风险防控方式、“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方式相衔接。加快推动深圳市各口岸、监管场所、特殊区域间的物流畅通,实施组合港等创新举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机场群功能叠加、协同发展。

十八、严格规范出入境环节收费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新增不合理定价项目以及其他增加企业成本的行为。在深圳海关门户网站、“单一窗口”和各收费业务点公示收费内容、标准和监督投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九、多层次开展专项协调纾困

公开深圳海关疫情防控物资便捷专用窗口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提供疫情期间政策咨询,收集解决通关疑难。加强与受疫情影响企业沟通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联合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线上政策宣讲,就疫情期间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及时解困纾难。

二十、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叠加支持、合力帮扶

建立“深圳海关—总部经济企业—市政府”和“属地隶属海关—对口协调区域企业—对口区政府”两个层面的联系配合机制,将地方政府认定的受影响企业自动纳入海关帮扶对象,向地方政府推送数据支持企业争取资金补贴。

以上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联系,电话:0755-84397151,0755-84397170。


深圳海关防控物资便捷通关专用窗口联系表
单位名称
部门
职能
姓名
联系电话(0755)
深圳海关综合业务处业务咨询惠泽华8439425113600144676
深圳海关关税处业务咨询贾红梅8439805813823591719
皇岗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郭嘉盈843966691368881018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谭彦彩8439674413421393780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陈天文8439123413560770170
党委第一派驻组监督联系冯韵竹8339140615815550390
深圳宝安机办公室总协调王翔8439101313688803058
场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张一清8439101618998919691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林樾8439106613902927392

党委第二派驻组监督联系林国栋8439100313560776630
深圳湾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马宏晖8439300413688800958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郑志雄8439304313688811266
党委第三派驻组监督联系秦  岭8628900613688800068
罗湖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原亮8439913613688812821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李平843940171390290637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凌燕8439401713502863530
党委第四派驻组监督联系邓剑辉8232907613688803618
文锦渡海关办公室总协调王维鸿8439606013823388088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高红8439604313902445674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李臻8439614813688805432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谢志刚8439614913554973091
党委第五派驻组监督联系马志明8439603213802201399
沙头角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陈就8439754713823201031
办公室总协调卫天煦8439756313602663815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何溦8439757713688802802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游维8439757213688810236
党委第六派驻组监督联系杨辉浩8439750213682608605
蛇口海关办公室总协调柳锐8439532213688800080
前海监管一科业务咨询办理王帅8439125613688801070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靳琛8439538613688800623
党委第七派驻组监督联系杨岱林8439122913682525567
大鹏海关办公室总协调王伟昕8439506015013899839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宋大宁8439171613823792001
党委第八派驻组监督联系吴  江8439501313688800141
大铲湾海关办公室总协调方伟江8439142113688810150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谢伯祥8439143113802272343
党委第十派驻组监督联系冯  涛2903000213692166110
深圳邮局办公室总协调谭畅8439559313823390855
海关快邮件监管一科业务咨询办理黄焕恺8439545113602571555

党委第十三派驻组监督联系孟祥文2675592013828809239
福强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张锋8439415513823125591
减免税管理科业务咨询办理陈耿哲8439416015815550362
验估一科业务咨询办理陈斐8439411613924635388
党委第十五派驻组监督联系冯政文8439410513688801882
福中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陈胜华8439895813688800266
行政审批二科业务咨询办理敬挺8439577613925259736
党委第十八派驻组监督联系武红波8439841813688803313
前海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陶凌峰843972201351035811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陈勇8439721913902460200
党委第十九派驻组监督联系江丽蓉8439720913714616093
同乐海关办公室总协调曾湘萍275905961368880012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纪映文2759025313828707366
党委第二十派驻组监督联系赵华2759148813510308299
布吉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黄炜戈8439788013925233691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付硕8439782313510580159
党委第二十一派驻组监督联系李国双8439784915112393422
笋岗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张泽丰843976251500755955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叶年峰8439765213602688383
党委第二十二派驻组监督联系陈群芳8439761113922827898
福田海关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何笑欣8439543113688812920
办公室总协调潘庆尧8439543213823635393
党委第二十三派驻组监督联系王李立8439543913688801133
梅沙海关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戴旭8439477713688802001
办公室总协调黄运源8439478013501568592
党委第二十四派驻组监督联系李伟忠8439478513902971841
观澜海关办公室总协调方国权843958601581555012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韩华彬8439586513688812928
党委第二十五派驻组监督联系姚强8439587613902310733
西沥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张洁宁8821143015686627803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刁桂彬2740077515815550048
党委第二十六派驻组监督联系吕映江8821143313798566255
龙岗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冯杰恩8439349613824381625
企业资信二科业务咨询办理刘明8439341613632973429
党委第二十七派驻组监督联系张田胜8439349713723731646
坪山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闵山峰8439791613631590625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叶文瑜8462793813928321397
党委第二十八派驻组监督联系谭平山8464912513902976618
惠州海关办公室总协调郭伟南0752-317480213923616685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乐春霞0752-317485313923458872
党委第二十九派驻组监督联系张轩0752-277916813823755085
惠州港海关办公室总协调罗湘怡0752-555961213927330103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黄顺杰0752-555961913802201555
党委第三十派驻组监督联系董全治8439460613902989790
惠东海关办公室总协调周卫东0752-892777113928314866
综合业务科业务咨询办理刘波0752-892771213829987389
党委第三十派驻组监督联系王景雪0752-89277071350228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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