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2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通知表示,将考虑对2019年3月25日生效的排除清单有效期限进行延长(指美国对中国加征340亿美元关税中的部分商品),该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USTR将在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12:01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延长该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征询公众意见。
USTR要求进口商通过在线提交意见申请表。提交意见的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12:01至2020年2月15日晚上11:59(下文附提交指南)。
另外小二君提醒:当地时间12月18日USTR发布了对中国340亿关税排除清单获准延长有效期的通知。通知中仅6项产品获得延长排除有效期,额外新增列1项完全排除产品(此前12月12日已发布)。另外25项产品将于2019年12月28日原排除有效期到期后恢复加征25%关税。(详情> 美国公布延长340亿关税清单排除有效期产品,仅6项获准)
小二君注:
美国34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7月6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
2019年3月25日,美国批准排除第二批340亿关税加征清单中的33项商品(其中3项为完全排除,30项为部分排除),排除有效期一年。到2020年3月25日,第二批340亿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将截止。
鉴于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即将到期,USTR特发布本次通知开始征询公众意见,以便考虑是否延长排除有效期限。
提交意见方式
提交意见地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 案卷编号为USTR-2019-0024,USTR建议申请人使用表格A提交评论意见。
表格A:供社会公众提交评论意见
表格B:美国进口商(采购商)除提交表格A外,还要提供表格B。
一、表格A提交意见方式
二、表格B提交意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表格B和填写好的表格A副本。
提交意见时间:
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12:01至2020年2月15日晚上11:59
提交的信息: USTR决定是否延长关税豁免时,将评估美国或第三国是否能供应同类产品。
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 1、产品是否可从美国/或第三国获得(即产品的可替代性); 2、自2018年7月以来,产品的全球供应链变化; 3、自2018年7月以来,美国进口商或采购商从美国或第三国寻找替代产品作出的所有尝试等。 更多需要提交的信息,请查看USTR原文通知。
USTR通知原文地址: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Request-for-Comments-Concerning-the-Extension-of-Particular-Exclusions.pdf (中美加征关税一览表)
(点击上图进入查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