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05.24更新) | 中国对美国(07.20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4年关税表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至2024.11月)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员绑定 | IC卡购买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3/429/430/612/629证书填报
报关单填制规范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1789|回复: 0

[政策相关资讯] 海关总署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通知

[复制链接]

3748

主题

4775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0669
发表于 2024-1-17 09: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海关总署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埋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7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海关总署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暑税发〔2012〕251号)同时废止。
1806XE202402051848197313.png
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74号

现就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0日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就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问:本次出台《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2012年,国家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基金制度建立以来,在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渠道实施环保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企业逐步发展,相关技术设备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业和市场变化,基金制度运行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当前形势不尽适应,且行业、企业也呼吁对基金制度进行调整。为此,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国家决定对基金制度进行改革,优化对行业的支持政策,并制发《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基金,后续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并优化支持方式,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问:本次基金制度改革是否有整体制度设计,后续将如何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如何解决此前尚未补贴的部分?
答:按照先立后破、平稳过渡、新旧制度有效衔接的原则,本次基金制度改革对“停、立、补”三项工作进行了整体考虑:一是停征基金,减轻相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成本,鼓励消费、拉动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停征基金后,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优化支持方式,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原基金政策尚未补贴的,
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妥善解决。上述三项工作将有效衔接,确保对行业的支持政策不断档,新老办法平稳过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11-15 03:29

关务小二官网 www.guanwuxiaoer.com

© 2018-2024 关务小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