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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丙酸反倾销案调查问卷的通知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救济进五局函〔2023〕36号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18日
各利害关系方:
202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29155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相关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问卷发放之日起37日之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问卷要求提供答卷,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贸易救济调查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mofcom.gov.cn)下载问卷。相关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答卷的电子版本,并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同时提交答卷的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相关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人:辛玉霞、余金保
联系电话:0086-10-65198137、65198197
附件:
丙酸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wps
丙酸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wps
丙酸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wps
商务部
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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