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以下简称“33号公告”),中国和韩国双方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一、6月12日起中韩双方将不再签发旧版证书2022年6月12日起,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双方使用的新版原产地证书格式详见附件1.背页说明详见附件2.与旧版证书相比,新版证书第6栏项目号(Item number)将取消“最多20项”(max 20)的限制 ,背页说明第6条从“填写项目不得超过20项”(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20.)修改为“填写项目号”(State the item number)。 ——出口方面,海关将在6月12日起签发新版证书,同时停止签发旧版证书,6月12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将出具新版证书。 ——进口方面,海关可接受韩国自2022年6月12日起签发的新版证书和2022年6月11日前(含6月11日)签发的旧版证书。
签发日期怎么看?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在第14栏。
企业一定要看清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签发日期早于6月12日的原产地证书必须是旧版本的才有效; 签发日期为6月12日或晚于6月12日的必须是新版本的才有效。
问:进口方面,6月12日之后,我的旧版证书还能使用吗? 答:6月12日之后,韩国签证机构在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签发的旧版证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韩国签证机构在第14栏“Place and date,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内所加盖印章的日期在2022年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则第6栏所载的商品项数不能超过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