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功能所使用的申报规范为“2018版申报项目”(如下图1)。2022年将开始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待定)。敬请相关(通过报文发送申报业务的)单位根据最新报文提前做好对接准备。 (图1)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近期上线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如下: 一、修改报关单表头 1、修改DataSource说明: (1)第二位:无实际意义。使用空字符占位。 (2)增加第四位标记:标识2020报关单;空/0:非2020报关单;1:2020报关单。
2、修改LicenseNo(许可证编号)说明: 针对2020版报关单,该节点无需导入,其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信息需通过DecLicenseDocus(随附单证)节点导入。
二、修改报关单表体 1、gModel的长度,由255调整至1300。 2、修改字段【成分/原料/组分】、【货物规格】、【货物型号】、【货物品牌】、【生产日期】说明,如上字段需分别与gModel中的共有要素【成分含量】、【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品牌】、【生产日期】保持一致,否则将使用gModel的共有要素进行覆盖。
三、版本号调整为5.0。 详细通知以总署公告为准,具体上线时间请等待总署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报文改造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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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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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事关食品进出口企业(海关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安排以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海关总署启动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调整工作,在2018年关检融合整合申报229个申报项目精简为105个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优化申报项目至95个。
为充分了解企业对本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委托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调整”调研工作,特请各会员单位及各关区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本次调研,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调查时间:2022年2月25日-3月4日 问卷对象:从事进出口货物申报或从事与进出口货物申报业务密切相关的人员 参与方式: 方式一:点击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页面,填写问卷。 方式二:复制链接至浏览器,进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填写问卷。
来源:关务小二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