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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1日起,中国贸促会认证中心及全国经授权的ATA单证册签证机构可受理前往越南的出境ATA单证册办理申请,以及由越南担保机构签发的进境ATA单证册翻译录入申请。
越南使用ATA单证册制度的范围
越南加入《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即1990年6月26日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约”)及其附约A(即《关于暂准免税进口单证的附约》)、附约B1(即《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的附约》)。综上,越南海关将接受展览会交易会用途的进境ATA单证册。
其他实施细则
不接受邮运的ATA单证册;
不接受过境的ATA单证册;
暂不征收调整费;
ATA单证册需要用英语填制,否则越南海关有权要求持证人提供翻译件;
越南进出境及负责快件业务的海关办公室在办公时间受理ATA单证册相关事务;
授权报关代表必须填在ATA单证册封面及凭证的B栏中,必须填妥的详细资料。如B栏未列明代表姓名,须向海关提交由持证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越南海关不接受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分批进口、分批复出口,货物清单中部分货物一次性进口的情况除外。对于上述进口的部分货物而言,其编号在货物总清单内可清晰辨认,且所有进口的货物须一次全部复运出境。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ATA carnet 货物通关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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