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是指无法获得原始报关单的进口货物需后续补税的,包括调查、稽查补税及审价、归类等各种原因的后续补税。本监管方式代码为“9700”,简称“后续补税”。本文主要介绍缉私、稽查等案件类的后续补税。 Q1:我司因在进出口业务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造成少缴、漏缴税款,相关情事需进行后续处置。在接到补税通知后,涉案物品的漏缴税款该如何缴纳? 现场综合业务部门在接到缉私、稽查部门的协助执行函后会通知企业办理补税手续。对于能修改原始报关单的,遵循修改优先的原则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对于无法修改原始报关单的情况,一般通过申报监管方式为“后续补税”(监管方式代码“9700”)的报关单完成补税操作。
Q2:案件补税常见的种类有哪些?填制报关单的要求都一样吗? 对于归类补税等不涉及进出口货值变化的,报关单“备注”项目中标记“其他补税”,其他申报项目按照现有规定填报。 对于漏报运保费、价格申报不实、漏报特许权使用费等情形涉及进出口货值变化的,报关单法定数量填报“0.1”,如有第二数量的也填报“0.1”,“备注”项目中标记“货值变化补税”,其他申报项目按照现有规定填报。 企业应如实填制报关单的相关信息,如品名、税则号列、数量、总价等。
Q3:我们在办理案件补税时,按要求填制了监管方式代码为“9700”的“后续补税”报关单,申报地海关审核时提出需要调整税率,是什么原因呢? 海关接受监管方式代码为“9700”的“后续补税”报关单申报时,系统自动适用申报之日的税率计征税款,如果和企业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应当适用的税率不一致时,海关需要重新调整税率。 比如:企业在违反海关规定时,相关商品的关税税率是3%,增值税税率是16%,而海关接受监管方式代码为“9700”的“后续补税”报关单申报时系统默认的关税税率是5%,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就要按照违反海关规定时应当适用的税率进行调整。
Q4:除了补缴税款外,还需要征收缓税利息和滞纳金吗?具体是怎么征收的? 现场海关综合业务部门会根据案件情况、协助执行函的要求综合判定是否对企业征收缓税利息和滞纳金。 缓税利息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缓税利息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滞纳金 滞纳金金额=滞纳税款额×(5÷10000)×滞纳天数 (案件类缓税利息和滞纳金系统无法自动计算,一般通过开具手工税单补税。)
Q5:我司自查发现有几票一般贸易的报关单漏报了运保费导致少缴税款。想了解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向海关主动披露,具体该怎么做? 可以。企业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海关主动披露。 但如果存在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握违法线索的、报告前海关已经通知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或者隐瞒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之一的,则不能认定主动披露。企业可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向海关提供书面主动披露报告,提交账簿、单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并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经海关认定核实为主动披露情况,企业应配合补充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并接受海关处理。
Q6:向海关主动披露并按要求补税后,还需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吗? 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对于违反海关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具体可查询《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 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办理滞纳金减免所需资料有:滞纳金减免申请报告、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滞纳金缴款书复印件、已补缴税款复印件、主动披露证明材料、海关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可查询《海关总署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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