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区别 12360海关热线 2022-01-10 16:18 保税仓库 VS 出口监管仓库您分清楚了吗? 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都是海关行政审批项目,设立在临近港口、铁路场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或保税物流需求强烈,加工贸易产业集聚的地方,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一直以来,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设立、货物管理等业务都是企业咨询的热点。 企业的困惑就是我们政策解读的方向,安排! 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区别 定义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仓库。 所存货物范围 保税仓库 以存放进口货物为主,包 括: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 以存放出口货物为主,包 括: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 5.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仓库面积要求 保税仓库 自用型保税仓库无面积要求; 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 2000平方米; 液体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 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关税方面 保税仓库 进口货物进境入保税仓库后,可以暂时免交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然后根据需要进口至国内或者复运出境,或者运往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继续进行保税监管。 保税仓库货物只有待正式进口时,才缴纳相应税款,且因货物可以“整进零出”,企业根据货物实际出库量而缴纳相应税款,相对于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一次性纳税,极大减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货物若按规定须缴纳出口关税的,存入出口监管仓库时应缴纳相应税款。 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时不予退税,只有货物实际离境后,海关才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证明手续。货物流转涉及出口退税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但也存在两个例外: 1.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库即可退税; 2.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税号为“27101922”燃料油实行退税,只要是出口监管仓库即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许可证方面 保税仓库 一般情况下,进口货物进入保税仓库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保税仓库货物只有进口至国内时,才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这可以为进口商办理许可证(件)或者免税品进口手续赢得时间。但也有少数进口货物需要在入境环节提供相关证件,如《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货物)、《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涉及剑鱼、大眼及蓝鳍金枪鱼、银鲈等鱼类及源自俄罗斯的部分水产品)等。 出口监管仓库 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许可证件。 货物存储期限 保税仓库 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监管仓库享受入仓退税政策扩大试点的通知》(署加发〔2010〕347号)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及其附件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搜索“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自行下载。 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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