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03号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明确了哪些要点吧!
问题1: 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在华注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网址(请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811812/index.html
问题2: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提交注册申请?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不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方式分为两种:
1.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分配其注册系统账号,通过注册系统按流程提交申请。境外主管当局的注册系统账号,由海关总署予以分配。2.企业申请注册。《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自行申请其注册系统账号,按注册系统流程提交申请。
详细办事指南及相关附件,可参见海关总署网站“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栏目→行政审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办事指南》。
问题3: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涉及产品类别及商品编号在哪里查询? 答:登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首页菜单—产品类别查询。
问题4:进口申报需要填报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吗? 答:需要。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问题5:《管理办法》中关于包装和标签、标识的适用要求是按照进口日期还是生产日期? 答:按照生产日期。《注册规定》第十五条,“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以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包装和标签、标识的要求,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 2022年1月1日前生产的输华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适用于原规定要求。
问题6: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多长? 答:5年。已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格继续有效。已注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3个月期间,应按照《注册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企业,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
问题7: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收费吗? 答: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海关总署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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