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RCEP协定的宣传解读,让企业更好地了解RCEP协定,更高效地利用好协定的相关优惠条款,使协定更好地惠及四川省企业和消费者,成都海关关税处联合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成都分中心及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于2021年12月22日举办了主题为“开放引领未来,便利促进商机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专题政策解读。从RCEP项下原产地规则、税款减让、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享惠报关及如何巧用协定促进商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宣讲。下图为线上直播的回放,扫描二维码查看。 (识别二维码查看视频回放)
培训内容
1. RCEP项下优惠贸易申报介绍2. RCEP原产地规则介绍
3. 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介绍
4. 如何更好地利用贸易协定促进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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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是东盟十国和非东盟五国(中国、韩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共15个国家参与的多边贸易协定,覆盖全球三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口和贸易规模。 截至2021年12月3日,覆盖全球人口最大的《区域全面紧急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经得到中国、日本、新加坡、泰国、柬埔寨、文莱、新西兰、澳大利亚、老挝、越南和韩国的批准。 (截止2021年12月3日 RCEP成员国批准图)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CEP对我国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都有着重大意义。海关总署于近期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署令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署令第254号)、《海关总署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1〕106号)、《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1〕105号)等相关规定。
培训现场
关务小二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内回复“RCEP”,获取如下资料。 01RCEP协定关税承诺表(书签版)
02培训视频资料
03利用RCEP原产地规则形成企业竞争优势PPT来源:关务小二整理,部分内容来源成都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