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功能所使用的申报规范为“2018版申报项目”(如下图1)。2022年将开始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待定)。敬请相关(通过报文发送申报业务的)单位根据最新报文提前做好对接准备。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近期(元旦前后)会上线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近期上线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如下: 一、修改报关单表头 1、修改DataSource说明: (1)第二位:无实际意义。使用空字符占位。 (2)增加第四位标记:标识2020报关单;空/0:非2020报关单;1:2020报关单。
2、修改LicenseNo(许可证编号)说明: 针对2020版报关单,该节点无需导入,其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信息需通过DecLicenseDocus(随附单证)节点导入。
二、修改报关单表体 1、gModel的长度,由255调整至1300。 2、修改字段【成分/原料/组分】、【货物规格】、【货物型号】、【货物品牌】、【生产日期】说明,如上字段需分别与gModel中的共有要素【成分含量】、【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品牌】、【生产日期】保持一致,否则将使用gModel的共有要素进行覆盖。
三、版本号调整为5.0。 详细通知以总署公告为准,具体上线时间请等待总署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报文改造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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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 2021年第10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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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事关食品进出口企业(海关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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