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期费是指非因承运方的过错,租船人因未能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完成货物装卸作业,产生船舶延误而向承运方支付的约定款项。 速遣费是指由于装卸所用的时间比允许的少,而由承运方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收货人按事先约定的费率支付的款项。滞期费和速遣费既有在装货港发生的,又有在卸货港发生的。
滞期费、速遣费是否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而上述滞期费、速遣费属于运输相关费用范畴,但要根据进口货物在卸货港“起卸前/后”这一码头作业节点进行区分界定。以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成交方式为例,境外装货港和到我国卸货港发生的滞期费和速遣费是否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分析如下: 01在国外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 由买方实际承担的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属于进口货物“起卸前”的费用,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支付,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02在国外装货港发生的速遣费 发生在境外装货港的速遣费是装货时间少于预计时间而获得的费用返还,并且发生在“起卸前”的运输相关费用,故应从总运费中扣减,不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03在我国卸货港发生的滞期费 如果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已经发生滞期的,属于进口货物“起卸前”发生的费用,故此种情况的滞期费要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果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尚未发生滞期的,这种滞期费属于进口货物“起卸后”发生的费用,故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04在我国卸货港发生的速遣费 由于卸货港发生的速遣费发生在进口货物“起卸后”,所以速遣费不能从总运费中扣除,故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
滞期费、速遣费是否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企业出口货物时,在我国港口发生的滞期费和速遣费同样有可能会对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产生影响,且与进口货物发生的滞期费、速遣费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影响有些类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大宗货物在我国港口发生滞期费和速遣费对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产生影响的两种情况分析如下: 01在我国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 如果滞期费发生在出口货物装载前,即出口货物实际装货开始时已经产生滞期的,全部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果滞期费发生在出口货物装载后,即货物实际装货开始时尚未产生滞期的,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当中。
02在我国装货港发生的速遣费 由于该笔费用发生在出口货物装载后,所以速遣费不应从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
企业应注意的三个事项 01进口企业可尽量争取以CIF landed或CIF Ex Tackle条款订立贸易合同。在上述条款项下,卸货费由卖方承担,而卸货费用中包括的驳运费和码头费,通常包含在卖方支付的运费中或另外支付,进口企业可规避自身不可控的风险。 02企业要注意核对滞期费和速遣费。企业可根据船舶运输合同、船舶作业卸载事实记录表、卸载时间计算表等资料,将具体的滞期时间和费用与实际发生额进行对碰,准确把握界定“起卸前/后”的确认原则。 03企业要注意及时向海关进行申报和补充申报。
作者:天津海关 刘刚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中国海关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