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改革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19〕70号,以下简称《70号公告》)已于2019年4月22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预包装食品进口商主体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70号公告》政策要求,做好宁波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工作,宁波海关将于近期举办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改革政策宣贯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 地点:宁波海关(南区)3楼多功能厅(宁波海曙区马园路89号)。
三、参会对象 进口食品相关企业负责人。
四、宣贯内容 1、海关总署2019年第70号公告解读; 2、进口食品标签检验要求。
五、其它事项 1、请各相关企业需参加会议的人员在9月8日前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报名:
2、本次政策宣贯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3、鉴于宁波海关停车位紧张,因此请自驾参会人员将车辆停至周边公共停车场; 4、参会人员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 联系方式: 江老师 0574-89092081 唐老师 0574-89092559 宁波海关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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