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智能审核 2020年12月10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标志着17种出口原产地证书审核已进入7*24小时全天候“秒批”的新时代。智能审核规则带来“秒过”的欣喜,也伴有“秒退”的困扰,面对各式各样的退单回执你知道该如何应对吗? 下面跟随小二君一起来看看归纳的那些出现频次较高、不易理解和需重点关注的退单回执,建议收藏。
回执6103 回执内容:出口商栏出口商名称与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备案名称不符,请检查是否存在文字或空格或标点符号(含全角、半角符号)差异。
企业做法:打开综合服务平台找到企业英文名称,仔细检查比对是否与申报证书时出口商英文名称完全一致(不分大小写、去除空格比对),重点核对企业名称后缀CO.,LTD.
回执6104 回执内容:生产商栏 非生产型企业不得填写 “SAME”。请检查备案信息中“是否生产企业”栏是否勾选了“否”或没有勾选。
企业做法: ①若填写的生产商为实际生产企业,则打开综合服务平台找到企业备案信息中“是否生产企业”栏,确认勾选了“否”或没有勾选,随后在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申报证书; ②若填写的生产商不为实际生产商,则修改后重新申报。
回执6110 回执内容:生产商栏录入有误,请填写真实生产商。
企业做法:生产商栏此时填写的是“同上”或出口商名称,应立即前往综合服务平台找到企业备案信息中“是否生产企业”栏,确认勾选了“否”或没有勾选,随后在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将“是否生产企业”栏修改为“是”,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申报证书。
回执6112 回执内容:证书生产商与申请书生产商不一致或申请书生产商组织机构代码有误。
企业做法:核实哪一项货物的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的与出口商一致,但实际生产商与出口商不同,修改为实际生产商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
回执6202 回执内容:请检查卸货港是否为进口方港口或港口名称是否填写正确。瑞士等内陆国家,卸货港不确定的,可填写为:SWITZERLAND VIA 中转港口英文名称。
企业做法: 核实卸货港国别是否与“进口国/地区”栏一致,如果进口国为内陆国家,修改为“进口国VIA 中转港口英文名称”。
回执6200 回执内容:证书中填报的申请日期与实际申报日期不一致!
企业做法: 将申报界面“申请日期”栏改为今天。
回执6201 回执内容:运输细节栏 启运港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的港口。
企业做法: 检查运输细节栏启运港填写是否准确。 TIPS:建议企业先将启运港、卸货港(系统中选择)、运输方式填写完整后,采用自动生成的方式录入运输细节;如手动录入注意正确的运输细节格式应严格表述为:FROM...TO...BY...,且启运港、卸货港正确的格式为港口加国别,例如TIANJIN, CHINA
回执6300 回执内容:第***项货物 货物描述栏填写的HS编码前6位与HS编码栏填写的HS编码前6位不一致。
企业做法: 检查货物描述栏中HS编码与货物信息HS编码栏是否前6位保持一致。
回执6500 回执内容:选择的签证机关代码不在本企业备案的签证机关范围内,不接受申报!
企业做法: 前往综合服务平台查看备案信息中的签证机关,证书录入时签证机关应与此一致,否则需要联系所属海关,进行签证机关变更申请。
回执6601 回执内容:“台北”、“臺北”应表达为“台北市”。
企业做法: 海峡证书查看收货人栏、唛头栏、运输细节栏、商品描述特殊条款栏、备注栏是否出现“台北”、“臺北”,都需改为“台北市”。
海关提醒广大签证企业:积极关注原产地政策及各类证书填制要求,自觉提高原产地证书申报质量。
供稿单位:塘沽海关、关税处 编辑:苏丹 审核:景玉伶、赵海建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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