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如何修改?相信很多申报进出口的企业会遇到这个问题。下面关务小二为大家提供深报协的干货指南,为大家答疑解惑核注清单和报关单的修改问题。
自海关启用保税核注清单以来,虽然《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海关接受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核注清单修改的,应先修改清单,确保清单与报关单(备案清单)的一致性。即涉及核注清单的报关单要修改前,必须先修改核注清单对应的内容。说到修改保税核注清单,那么不得不注意以下不可修改的情况: (1) 保税核注清单无需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或对应报关单(备案清单)尚未申报的,只能申请撤销; (2) 保税底账已核销的,保税核注清单不得修改、撤销; (3) 海关对保税核注清单数据有布控复核要求的,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保税核注清单; (4) 已核扣的保税核注清单不能修改,只能撤销。 除此之外,在日常报关操作中修改涉及保税核注清单的报关单及保税核注清单时,还需注意以下细节: (1) 修改保税核注清单时,需上传经营单位的情况说明。 (2) 因为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的数据具有关联性,所以涉及到报关单数据多次修改的,必须将报关单要修改的项目数据所对应的核注清单中的项目数据逐一提前修改(比如涉及到修改舱单数据时,第一步需先将保税核注清单的运输方式改为“其他运输”;第二步修改报关单的运输方式为“其他运输”,以便释放舱单;第三步修改舱单数据;第四步修改核注清单中所对应的舱单数据,第五步修改报关单中所对应的舱单数据。而不能想着将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一步到位修改正确,再操作报关单的多步修改)。 (3) 修改保税核注清单和修改报关单一样,不但要在单一窗口填制修改内容,还必须上传随附单据(如修改情况说明、修改事项辅助证明材料等),上传随附单据时“随附单据格式”选择“非结构化”。 (4) 因为保税核注清单是由手/账册主管海关监管的,所以修改申请数据发送到主管海关后,修改申请人需要主动与主管海关的关员沟通联系保税核注清单的修改事宜; (5) 修改后的纸质核注清单的“报关单草稿”栏不会更新成正确的修改数据,但要留意单一窗口中的核注清单电子数据如果已经修改成了正确的数据,则不影响报关单对应栏目数据的修改。
来源: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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