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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x_s0uI8 于 2021-11-2 09:46 编辑
关税聚焦|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指南
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指南
编者报
塑料是重要的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在国民经济诸多领域有着不可或缺的应用价值。由于塑料类商品申报要素较多、专业性要求较高,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学习相关商品规范申报要素填报的注意事项。
一、要素解析
税则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品目39.01至39.14的初级形状材料;品目39.15至39.26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半制品和制成品。两部分在填报时有不同的侧重点及难点。
(一)初级形状材料
要素包括品名、外观、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底料来源、级别、品牌和型号等。
1.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
商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主要指商品的形状、透明度和颜色等表观性状。“透明度”为今年新增要素内容,通常可填报为“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等。
2.成分含量
指商品中包含各种物质的种类及其含量。成分建议用化合物名称填报,避免笼统填报为“添加剂”“助剂”和“其他”(包括增韧剂、稳定剂、填料和着色料等)、各化合物成分的作用可加以说明。含量指以重量计的百分比含量,各组成部分的含量相加应为100%。如果该塑料类商品的添加剂或功剂的成分为聚合物、挥发性有机溶剂等,可能会影响商品的归类,请按照所有成分准确、全面填报。
3.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
单体单元指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等反应而变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需要注意的是“成分含量”与“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的区别。单体经过化学反应聚合后才成为所申报的聚合物,在填报中应该严格区分。例如,税则号列3901.1000项下 聚乙烯的“成分含量”是“聚乙烯100%”,“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 例”应填报“乙烯100%”或“聚乙烯中乙烯单体单元的比例为 100%"
4.级别
指产品用途的“级别”,并非指产品质量上的“级别”、通常应填报为注塑级、覆涂级、吹瓶级、电工级等,不要填写“A级”“一级”“初级”等质量级别。
5.底料来源
如果来源于回收的废塑料,应填报“再生料”;如果是回收塑料瓶加工处理后得到的碎片状塑料,应填报 “瓶片料”;如果是由低分子原料聚合得到的初级形状塑料,应填报“新料”;如果是副牌料,应填报“副牌 料”。
6.品牌、型号
品牌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应同时申报中文和外文品牌名称。型号代表不同性能、用途和规格的产品代码,有的厂家称为“牌号”。品牌和型号固定的商品,其成分含量、物理化学指标或参数、用途等就已确定。
(二)半制品和制成品
要素包括品名、用途、外观、成分、规格尺寸、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泡沫塑料请注明等。
1.用途
指商品的应用范围,应列明其今后生产及适用的对象和具体的用途,不要笼统填报“工业用”“汽车用”
2.外观
指商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如在“外观”要素后有提示内容的,按要求填报;如无提示内容的,通常填报颜色、形状等。形状包括条、杆、型材、异型材、管、板、片、膜、箔、带、扁条、卷等,或按实际外观进行描述。
3.成分
指商品所含化学物质的种类,勿笼统填报为“塑料制”,应注明“聚乙烯 塑料制”“聚丙烯塑料制”等。
4.规格尺寸
指商品的大小尺寸,应完整填报。例如,条状、块状、板状物填报“长、宽、厚”、卷状物填报“宽幅、单层厚度”。管状物填报“外径、内经、长度”等。不规则品应填报为“不规则形状”,不能填报为“无规格”。
5.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
该要素为品目39.20和39.21的专有归类要素,货品需填报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
6.泡沫塑料请注明
该要素为品目39.21的专有归类要素,货品若为泡沫塑料需填报注明。
二、填报示例
(一)3901.1000 低密度聚乙烯
申报要素:
1.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
2.成分含量
3.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
4.比重
5.底料来源
6.级别
7.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8.型号
9.签约日期
10.用途
正确示例:
颗粒状、不透明、白色|低密度聚乙烯100%|乙烯100%|0.91|新料|注塑级|无中文品牌、ABCIABCD001|20210101|制作 鞋底材料
(二)3907.4000 塑胶粒申报要素:
1.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
2.成分含量
3.底料来源
4.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5.型号
6.签约日期
正确示例:
颗粒状、不透明、黑色|聚碳酸酯:50%;丙烯腈-丁二烯一苯乙烯共聚物:20%:玻璃纤维:30%|新料|无中文 品牌、Anjacom脾|PC/ABS 055/80-GF30|20200121
(三)3908.1012 聚酰胺-6切片
申报要素:
1.外观(形状、透明度、色等)
2.是否切片
3.成分含量
4.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
5.底料来源
6.级别
7.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8.型号
9.签约日期
10.用途
正确示例:
颗粒、半透明、米色|是切片|100%聚酰胺-6|100%已内酰胺|新料|注塑级|东 丽,无外文品牌名称|T-70H|20200504 注塑 |
(四)3921.1210人造革
申报要素:
1.成分
2.外观
3.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
4.泡沫塑料请注明
5.用途
6.规格尺寸
7.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8.型号
正确示例:
14%棉,17%聚乙脂,2%聚氨基甲酸酯,67%聚氯乙烯|片状,金色|与其他材料合制|泡沫塑料|制鞋用|厚度1MM.长度42M,宽度140CM|无中文及外文品牌名称|无型号
供稿单位:福州海关、大连海关、济南海关、总署税务局(广州)
审稿单位: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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