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加拉发布《2021年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则》
2021年6月10日,孟加拉国发布《2021年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过程有害物质限量及产生的电子废弃物处置提出要求,并即时生效。《规则》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产品涵盖范围。《规则》指出受管控电子电气产品共包含家用电器、监视及控制仪器、医疗设备、自动机械、IT电信设备等5大类69种,如电视、微波炉、冰箱、中央空调、监护仪、X光机、自动取款机、计算机、手机等。
二是制定有害物质限用标准。《规则》明确了镉、铅、汞、六价铬、多溴化联苯、多溴二苯醚、联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丁苄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等10种限用物质,并给出相应标准,除镉为0.01%外,其余均为0.1%。
三是明确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方的职责。《规则》明确了电子电气产品的制造商/装配商、进口商、回收中心、消费者、运输人员、拆解人员、翻新人员、回收人员等8类相关方的职责,并指出相关方应对环境或公共健康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如果造成损害,还须进行赔偿。
四是制定制造商/装配商、大型进口商电子废弃物收集目标。《规则》提出了实施后的阶段性回收目标,如实施第1年,回收量应达到电子废弃物产量的10%,第2年20%,以此类推,实施第5年起,回收量应达到电子废弃物产量的50%。
五是强化从业登记管理。《规则》要求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装配商、进口商、回收中心、运输人员、翻新人员、拆解人员、回收人员、拍卖人员和出口商均须向环境部申请登记,并且要求制造商、装配商须获得环境证书,拆解人员及回收人员须获得资格证书。
海关部门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孟加拉国《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则》已经生效,请按法规要求做好各项合规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深圳海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