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天津海关验估中心,该票报关单被验估指令捕中,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天津海关积极推进验估工作改革,在隶属天津临港海关成立四个验估科室,开展集中验估工作。那么,究竟何种报关单会进入验估环节,被验估岗“挂起”的单据都经历了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验估作业,是指在海关税收征管作业过程中,现场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预设验估类风险参数及指令,为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税收征管要素,而实施的验核进出口货物单证资料或报验状态,对涉税要素申报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的行为。验估分为放行前验估(事中)和放行后验估(事后)两个环节。
二、何种报关单进入验估环节 1、进入事中验估环节 (一)被重大税收风险参数(H1)捕中的报关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海关相关管理规定,需要对涉税申报要素进行审核的;税收风险较大的;税款与海关数据库相关涉税信息差异较大的;进出口企业为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名单企业,以及有放行后不配合海关作业记录的。 (二)被单证验核风险参数(H2)捕中的报关单:即需要在放行前留存有关单证、图像、或需要企业补充提交情况说明等资料的。 (三)已下达实货验估指令的报关单:即需要通过实货勘验、取样及送检化验、留像等方式确定商品归类、价格、原产地等有关税收征管要素的。
2、进入事后验估环节 被一般税收风险参数(H3)捕中的报关单:即不属于H1、H2和实货验估指令设置范围,存在一定税收风险,但通过放行后验估等手段能够进行风险排查处置及追补税的。
三、验估岗位具体职责 (一)验核有关单证资料、样品; (二)验核进出口货物报验状态,做好取样、留像等存证工作或在取样后送检化验; (三)开展质疑、磋商,收集和补充单证资料等工作; (四)录入验估作业记录及结果,按要求反馈处置结果; (五)提出优化或增设验估类参数及指令建议,提出优化验估类参数及指令评估指标建议; (六)在系统相关功能调整前,对存在重大税收风险且放行后难以有效稽(核)查或追补税的,实施放行前的税收征管要素风险排查处置; (七)承办税管中心交办的与验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验估指令工作指引 1、事中验估指令工作指引
2、事后验估指令工作指引
五、天津海关验估中心科室职责分工 1、验估一科 主要负责天津关区海运口岸汽车类(税目8701-8705)商品的集中验估工作。即根据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验估类参数及指令要求,实施事中、事后验估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置及反馈。 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5号塘沽海关办公楼1楼 联系人:玄伟斌 办公电话:022-65206162
2、验估二科 主要负责天津关区海运口岸税则第01-24章、30章、41-67章、88章、93-97章商品的集中验估工作。即根据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京津)验估类参数及指令要求,实施事中、事后验估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置及反馈。 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5号塘沽海关办公楼1楼 联系人:王毅 办公电话:022-65206230
3、验估三科 主要负责天津关区海运口岸税则第25-29章、31-40章、68-83章商品的集中验估工作。即根据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验估类参数及指令要求,实施事中、事后验估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置及反馈。 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5号塘沽海关办公楼1楼 联系人:崔家杰 办公电话:022-65206087
4、验估四科 主要负责天津关区海运口岸税则第84-87章(不含8701-8705)、89-92章商品的集中验估工作。即根据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验估类参数及指令要求,实施事中、事后验估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置及反馈。 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5号塘沽海关办公楼1楼 联系人:周皓 办公电话:022-65206307
六、企业如何配合验估工作 对于事中验估单据,当您申报的报关单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环节状态为“挂起”;
2.已计税,但查询不到税单信息;
3.已审结,但查询不到进一步环节状态;
该票报关单极有可能被验估指令捕中,请按照报关单第一项商品税号对应的验估科室,及时联系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于事后验估单据,验估岗位会主动与您取得联系,详细告知验估指令内容及要求。请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价格磋商等,积极配合海关验估工作。 来源:天津临港海关、天津海关关税处、天津海关12360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