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深数半月坛”在线培训课堂邀请深圳海关商品检验处专家为企业朋友梳理讲解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法律法规,解读总署最新129号公告内容,介绍单一窗口危化品最新申报要求。讲解结束后,积极耐心与企业进行线上互动,充分解答企业疑难,为进出口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带来“及时雨”。
深圳海关商品检验处张鹏专家
「课堂精选问答集」
Q1:危化品规定必须口岸查验,我异地企业经深圳口岸公路进口,可以属地申报,然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选择口岸海关,申报地为属地海关吗?谢谢!
Q2:请问皇岗口岸预审通过后,深圳湾口岸认可吗?
Q3:预审结果为不属于2015版的化学品,还需要做正式报检吗? A: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货物不需要按危险化学品报检。
Q4:企业还有没有必要做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呢? A:进口危险化学品不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出口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Q5:听说文锦渡不能进口危险品了么? A:关于进口危险化学品口岸要求,请以深圳市政府及深圳海关公告为准。
Q6:今天所讲的内容只针对2800多个国家监管危化品吗? A: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为准,危险货物以《危险货物一览表》为准。
Q7:129公告中提到的散装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A:散装产品一般指无固定的包装形式,需要在口岸更换包装才能继续运输的货物。
Q8:所有进出口化学品都应进行预审吗?有时怕企业判断不准确。 A:进口危险化学品可自愿申请预审,是深圳海关推出的一项服务措施。
Q9:请问,分类鉴别报告中列明不属于2015版危险品目录的商品,申报进口时,是按照普通货物进口吗? A:危险化学品检验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为准,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危险化学品的货物不需要按危险化学品报检。
Q10:进口预审资料,已经到期,在皇岗海关预审时,关员提出以前审核合格的标签需优化格式,怎么回事? A: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包括危险公示标签的要求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
Q11:电池出口还要危特报告吗? A:出口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交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对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无强制要求。
Q12:我们是惠州企业,现在危险品在皇岗口岸查验后,就不用再目的地再实行抽检及下厂检验了吗? A:1月10日后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在口岸完成检验,部分货物口岸无法抽样仍可能需要实施目的地检验。
Q13:进口危险品环氧树脂用的港车有特殊要求吗? A: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要求,请咨询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Q14:我们公司进的是玻璃用涂料,属于法检目录内,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怎么做? A:如果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危险化学品,仅属于法检目录内商品,按照普通法检商品申报并实施检验。
Q15: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贸易公司,可以出口危险化学品吗? A:贸易公司需要和生产企业一起申请危险化学品出口,具体请参考相关申报要求。
Q16:口岸实施危化品抽样检测,货物进口后可以直接使用吗,还是要等审核结果?
Q17: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中第六条: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是;请问这样的结果是判定为非危还是危险? A:目前危险化学品检验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为准。
Q18:审核标签,人为因素关系比较大,有的关员认为可以,有的关员认为需要优化标签。 A:危险化学品标签、安全数据单内容比较多,标准要求比较复杂,检验要求是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果企业认为海关的检验与国家标准要求不一致可向海关提出。
Q19:最新的危化品进口规定,在口岸批批查验,抽批检测(最新要求),如果碰到口岸抽批,企业可以申请在属地抽批吗? A:具体以口岸的实际情况、海关指令的具体要求等情况确定。
Q20:请问出口危险货物(非危险品)的包装需要报检吗?
Q21:预审资料海关未盖骑缝章,报检的公司也未发现,查验时被海关发现,货物被责令退运,还有其他处理方法吗? A:危险化学品资料预审不具有强制性,资料未经预审非退运理由。
Q22:出口危险货物要怎么申报。 A:出口危险货物按要求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Q23:预审通过,是不是可以直接过关。 A:资料预审是一种服务措施,具体货物是否合格以进口时现场海关的判定为准。
Q24:企业通过深圳的口岸进口,标签已预审,东莞海关检查时说,标签不合格。如果不预审核,口岸查验直接叫你退运,怎么处理? A:资料预审不是强制性要求,未预审危险化学品可由口岸海关实施检验合格放行,具体检验结果以现场海关为准。
Q25:您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从哪看可判出是危化或非危? A:具体商品需根据理化特性综合判断。可用化学品名称去对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条目,特别关注目录第2828项,易燃液体一般归入该项。
Q26:我公司出口一批表板蜡,属于危险货物,是1000毫升以内的,其包装需要报检吗?有限数量包装产品是否属于豁免范围? A:根据海关总署129号公告,符合有限数量要求可免于实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
Q27:新规定危化品在口岸查验抽样,需等结果出来才能放行吗?还是抽查完就可以放行?大概时间多久? A:需根据货物情况、指令要求等确定,以现场海关要求为准。
Q28:如何准确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危化品目录内产品? A:用化学名称去对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条目,特别关注目录第2828项,易燃液体一般归入该项。
Q29:资料已经预审,但实际进口时张贴的资料有点变化,可也没什么影响,这种情况下以货物实际资料和预审不一致,要求退港,怎么处理? A:资料预审不是强制性的,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可按照未预审危险化学品直接由现场海关实施检验。
Q30:请问海关抽检时,会不会涉及到VOC的项目检验?
Q31:请问出口申报主体应具备什么资质,判断标准依据是什么?
Q32:混合化学品,只是其中某一项组成成分为危化,并且占比非常小,怎么来界定这个化学品是不是危化? A:混合物情况复杂,难以直接给出判定。建议用化学名称去对应《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条目,特别关注目录第2828项,易燃液体一般归入该项。
Q33:预审备案有效期还是一年吗?
Q34:标签没有任何变化,预审有效期能否直接延期? A:资料预审到期后需要重新预审。可以携带预审通过的资料到口岸海关申请延期。
Q35:你好,129公告中: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我们的产品是用限量包装的;限量包装上只有限量包装的标示,没有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和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那么我申报的时候,UN编号是可以提供,但是包装UN标记无法提供,因为没有做危包鉴定,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A:进口属于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装的,UN标记栏可以留空,如果无法通过建议用斜杠。
Q36:如何判定是否为有限数量?
Q37:危险化学品进口抽样检验,是不是现场可以出结果?
Q38:易燃液体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危化品? A:易燃液体一般可对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条。
Q39:方便公布下咱们商检处咨询联系方式吗?口岸执行不一致时可能需要咨询一下。
Q40:现场抽样未出结果,会现场放行吗?
Q41:是不是说是有限数量包装就不需要做危包? A:符合有限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不需要实施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另有规定的除外。
Q42:6.1类毒性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A:6.1类分类属于危险货物分类范畴,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为准。
文章来源:深圳95198、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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