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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关关于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试点的公告
济南海关公告2020年第1号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济南海关决定在关区范围内开展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关区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免除担保的,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XX公司参与济南海关免除担保试点申请》(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当年上一季度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海关对企业的信用及财务等状况实施综合评估,审核通过的企业,可凭《XX公司参与济南海关免除担保试点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办理海关业务。
二、免除担保资格有效期1年,自海关书面告知企业之日起算,期满后企业应当重新申请。
三、免除担保企业在免除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信用等级调整、担保业务逾期未办理、欠税、暂停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或其他海关认为应当终止免除担保资格情形的,海关停止其免除担保资格。
四、对“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事宜,海关总署以及济南海关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XX公司参与济南海关免除担保试点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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