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栏目“两江归流 触类旁通”正式上线
聚物以类,笔锋遥指“堰塞湖”,因势利导,自然两江归流。该栏目立足重庆关区归类易错典型商品,按税则分类顺序依次辨析,厘清盲点,明确归类边界,旨在协助企业有效降低归类差错。
例1:乳清蛋白粉
商品简介
乳清蛋白粉是从牛奶中分离提取的蛋白质,通常含有β-乳球蛋白、α-乳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和乳铁蛋白等多种蛋白质。市售乳清蛋白粉的蛋白含量通常为70-80%,但浓缩乳清蛋白粉往往超过80%。
归类辨析
根据0404.10子目注释,“改性乳清是指由乳清成分构成的制品,即全部或部分去除乳糖、蛋白或矿物质的乳清、加入天然乳清成分的乳清及由混入天然乳清成分制成的产品。”乳清蛋白粉经由分离提取改变了所含蛋白的比例,可视为改性乳清,按具体列名应归入税号0404.1000。
然而,品目04.04的排他条款规定,该品目不包括“按重量计干质成分的乳清蛋白质含量大于80%的两种及两种以上乳清蛋白的浓缩物”。因此,若乳清蛋白粉的蛋白含量大于80%,应归入税号3502.2000。
此外,若乳清蛋白经进一步分离提纯得到单一蛋白,则应根据蛋白种类酌情归入品目35.02或35.04。
例2:大米
商品简介 大米是稻谷经脱壳碾去皮层所得的成品粮的统称。粒长是指完整无破损大米粒两端的最大距离,粒宽是指完整无破损大米粒背腹间的最大距离,长宽比是指完整无破损大米粒的粒长和粒宽的比值。
归类辨析
大米的归类争议主要在于长粒米的认定。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8〕33号)文件规定:长粒米是指粒长大于6.0毫米,或者长宽比大于等于2.0的大米,归入品目10.06中“长粒米”相关列名子目;中短粒米是指粒长小于等于6.0毫米,同时长宽比小于2.0的大米,归入品目10.06中“其他”相关列名子目。
品目11.02和11.03中大米相关商品参照上述归类原则;粒长和长宽比的测定方法按照现行有效的粮食行业《大米粒型分类判定》(LS/T 6116)标准判定。
例3:木薯粉/木薯淀粉
商品简介 木薯粉通过研磨或粗磨木薯干所得,可为粗粉或细粉;木薯淀粉是木薯经过淀粉提取后脱水干燥而成的粉末。木薯粉通常为粉状颗粒,多用于食物加工;木薯淀粉则为细腻的粉末状,多被当做调味品。
归类辨析
根据品目11.06的注释描述,“木薯细粉不像木薯淀粉那样,用手指搓捏时,不会发出轻微爆破声。”此外,木薯粉因加工工艺较为简单,除淀粉外,还含有相当比例的纤维素、蛋白质等物质。木薯粉归入税号1106.2000,木薯淀粉则归入税号1108.1400。此外,改性的木薯淀粉应归入品目35.05。
例4:鱼油胶囊
商品简介
鱼油胶囊主要成分为鱼油,由明胶包裹后制成胶囊状,通常作为保健食品。
归类辨析
与鱼油胶囊相关的归类决定有二,其商品成分如下:一是EPA、DHA、维生素E、甘油、明胶等(胶囊);二是深海鱼油(EPA、二十五碳五烯酸、DHA、二十二碳六烯酸),由明胶胶囊包裹。
上述成分中的EPA和DHA均为鱼油本身所含脂肪酸,维生素E为抗氧化剂,甘油为保湿剂,明胶为包裹载体,后三者不影响归类,上述单一种类的鱼油制成的胶囊均归入品目15.04。
若鱼油部分或全部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则应归入品目15.16。
若是多种鱼油或鱼油和其他油脂及其分离品的混合物,则应视加工工艺和用途酌情归入品目15.17或15.18。
此外,若添加物超出了15章的范围,则应考虑归入品目21.06。
例5:粗甘油
商品简介
根据品目15.20的注释描述,“粗甘油是一种纯度在95%以下(以干燥产品的重量计)的产品,它可从油、脂分解或丙烯合成制得。”
归类辨析
粗甘油的归类争议主要在于对“干燥产品”的理解。在食品工业中,干燥是指在热空气中食品水分受热蒸发后被去除的过程,以干燥产品的重量计,意即按除去水分后的产品重量计算。
比如某粗甘油申报含有甘油93%、水分5%、杂质2%,按干燥产品计,其甘油含量超过95%。计算公式为: 93/(93+2)x100%=97.9%
以干燥产品的重量计,甘油含量在95%以下的粗甘油归入品目15.20,不低于95%则归入税号2905.4500。(注意,干燥产品仅指不含水分的产品,若商品同时含有有机溶剂,建议采用卡尔费休法进行水分含量的测定。)
来源:重庆海关发布
商品归类:食品易错商品归类辨析: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16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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