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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模式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南京海关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模式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常州、武进综合保税区启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建立无感卡口、实行卡口电子分道及货物分类管理。为配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关对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辅助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辅助管理平台”)进行了功能更新,现将试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关总署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进出区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50号)中规定的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基建物资、包装物料、样品、生活消费品、工具及仪器等货物、物品可通过辅助管理平台填报概要登记表办理进出区手续。概要登记表仅填报货物、物品的品名,不再填报商品编码、数量、计量单位等信息。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物料仍通过海关总署金关二期系统填报卡口登记核放单办理进出区手续。
二、纳入海关总署金关二期系统电子账册管理的货物,仍通过金关二期系统按现有方式办理进出区手续。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内贸货物、委托加工货物及已解除监管设备,仍通过辅助管理平台按照现有方式办理进出区手续。
三、以VPN导入方式接入辅助管理平台的企业,导入数据应符合《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辅助管理平台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见附件)的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系统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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