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全维度数据查询
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发送“验证码”获取
为打击违规引用困扰,现已启用公众号人机验证
中美关税在线查询系统 中美贸易:美国对中国(12.11更新) | 中国对美国(11.29更新) 3C目录清单 | 进口旧机电 | 特殊业务 | 2025年关税海关总署法规 | 海关公开信息目录
海关汇率查询(已更新至2025.1月) IC卡:操作卡延期 | 法人卡延期 | IC卡解锁 | 信息不足 | 单一窗口缓存清理 | 频繁提示安装控件 | 报关员绑定 | IC卡购买成交方式、运费及附加费规范申报指引
410/411/423/429/430/612/629证书填报
报关单填制规范 | 《关税法》
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查看: 41879|回复: 0

[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

[复制链接]

3787

主题

4823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2710
发表于 2020-3-30 11: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税则书籍优惠订购,包邮含发票,额外赠送关税查询系统使用积分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内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三、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四、退货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海关总署2018年194号公告有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28日

相关阅读:
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
最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附Excel)
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流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务小二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律顾问:浩天律师事务所|关务经贸争议解决与诉讼|中美关税查询|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务小二 ( 粤ICP备20008463号-3 ) |粤公网安备44030802000522号

GMT+8, 2024-12-28 17:57

关务小二官网 www.guanwuxiaoer.com

© 2018-2024 关务小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