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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开展优化进口摩托车商品检验工作试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条措施高效落地。上海海关在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地区实际情况,以畅通进口商品口岸通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目标,不断优化进口摩托车商品检验要求和模式,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依进口摩托车收货人自愿申请,海关对其进口摩托车的质量安全情况开展综合风险评价,评定进口摩托车产品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评价分级结果动态调整进口摩托车合格评定程序和检验项目,进一步提升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效能。
二、进口摩托车收货人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技术性差错或自主发现的质量安全缺陷,海关鼓励企业进行“主动报告”,并视情况适当调整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意见。
三、海关在商品检验过程中,可采信进口摩托车收货人提供的、由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进口摩托车收货人可自由选择并委托具备机动车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结果。
机动车检验机构如存在工作质量问题或有违公正独立行为的,进口摩托车收货人如存在伪造、变造检验报告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海关经调查核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充分发挥“互联网+预约通关”工作模式,支持进口商品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在线办理通关业务,推行“无陪同现场查验”提升货物通关和提离效率;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通关绿色通道,服务进口摩托车企业减负增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
五、召开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线上宣贯会,加强与进口收货人沟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建立进口摩托车商品检验联系咨询和问题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上海海关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业务联系方式
商品检验处:吴玮君 021-60157149
浦东海关: 吴燕君 021-68891348
外港海关: 陈 佳 021-20300988
洋山海关: 朱海翔 021-682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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