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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泰国海关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的行动计划》在线签署,这是《区域全球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以来,中国海关与RCEP成员国海关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安排行动计划。中泰海关将加快开展AE0互认安排各项议题磋商工作,力争尽早实现中泰AEO互认。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与泰国海关署副署长吉扎娜·习努善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孙玉宁表示,中泰两国海关签署AEO互认行动计划,是两国海关合作的又一务实成果,标志着双方AEO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
长期以来中泰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紧密,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泰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是泰国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泰国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第三大贸易伙伴。2021年中泰双边贸易总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311.8亿美元,同比增长33%。同期,从事中泰双边贸易的中国企业数共有8.3万家,其中对泰国有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中国高级认证企业2300余家,进出口额为人民币约1430亿元,约占中国对泰国进出口总额近两成。
按照《行动计划》,中泰海关将加快开展AE0互认安排各项议题磋商工作,力争尽早实现中泰AEO互认,切实将中泰AEO互认合作打造成为RCEP成员国间海关合作的典范。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与泰国海关署副署长吉扎娜·习努善签署《行动计划》
背景介绍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一直大力推进AEO国际互认,着力提升我国企业境内外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欧盟、新加坡等2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48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首位。
其中,包括3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5个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
AEO互认国家(地区)名单及填写规则
来源:关务小二综合整理自中国海关发布、泰国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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