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口岸各经营单位的经营者们注意啦!在营业前及时联系海关部门,办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海关卫生监督有关规定。 什么?海关?我就在机场开了个商店,他们凭什么管理我们。 因为你所处的位置是在机场口岸哦,来看看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吧!
执法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海关总署《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以下简称卫生许可),取得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或者服务活动,并依法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监督。”
都会检查些什么? 我们对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含航空配餐)、食品销售(含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酒店住宿业、公共交通等候室、贵宾室、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游泳馆、健身房等)等单位开展如下工作。 01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02监督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 03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04监督检查航空食品生产企业 05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做什么需要办证?
在航空口岸经营航空配餐、生产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交通工具食品供应;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食堂等;生活饮用水供应(含二次供水)、交通工具饮用水供应;候车(机、船)室、住宿业、商场(店)等都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如何办理呢? 坐在店里就可以办理哦!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流程。
02选择“卫生检疫”
03选择“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04选择“企业用户登陆”
这样为期4年的证就办理完成啦!
豪横不办理会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乌鲁木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