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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明确国家及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及原材料检验要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及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政务公开/执行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相关进口成套设备及原材料(以下简称重点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工作,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压缩通关时长,优化营商环境,上海海关对现有相关要求予以明确,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
重点进口成套设备的收用货单位应在项目确定或进口合同签订后,及时持《进口成套设备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至徐汇海关办理进口成套设备信息登记备案。
二、进口申报
业经信息登记备案的重点进口成套设备收用货单位按进口货物申报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完整申报项目内进口商品,并在申报系统界面中的“货物属性”栏中勾选“成套设备”。
三、检验要求
上海关区重点进口成套设备商品检验工作由徐汇海关承担。
四、咨询电话
各进口企业如在重点进口成套设备通关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咨询。
联系方式:
上海海关商检处 王越辉 60157146
徐汇海关 蒋亦玥 60153692 乔治 60153697
特此通知。
上海海关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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