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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关于通过单一窗口提交内资限上鼓励项目确认申请相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减免税申报系统和海关H2018减免税管理子系统将上线“内资限上鼓励项目审核确认”功能模块,自2021年12月1日起,项目单位可通过单一窗口提交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的无纸化确认申请。
一、项目确认申请流程
项目单位应在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之前,通过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的“内资限上鼓励项目适用产业政策条目申报”模块录入电子数据,向项目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项目确认手续。
海关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项目信息编号。项目单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申请时,可直接调用项目信息内容,无需再次录入。
二、项目确认申请录入
单一窗口录入界面标注黄色的为必填项,录入完成后可先暂存(点击界面左上角“暂存”按钮),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录入界面必填项应按以下规定填报:
(一)减免税申请人主管海关:填写项目单位所在地的直属海关,如武汉海关4700;
(二)项目性质:填写国内投资鼓励项目M;
(三)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备案证明填写,最多可录入225个字符或127个汉字。项目内容较多的,应选取主要内容进行填写;
(四)投资总额:填写项目备案证明上的投资总额,请注意该处金额单位为“元”;
(五)用汇额度:填写全部进口设备的总金额,请注意该处金额单位为“美元”;
(六)条目代码/名称:同一项目最多可支持录入3个政策条目,输入代码后可以用鼠标选择确认;
(七)项目建设年限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填写项目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八)商品项目:填写进口设备清单所列商品的相关内容,全部内容录入完成后回车;如有多项商品可点击新增继续录入。
三、项目信息查询与修撤
(一)审核情况查询功能
项目单位可通过单一窗口“内资限上鼓励项目查询”模块查询进度。海关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到项目信息编号。当前状态包含“审批未通过”、“挂起”、“审批通过”等,均可以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二)关联项目信息提交减免税申请
项目单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申请时,在单一窗口“减免税申请模块”直接点击“调用内资信息”,在弹出对话框中填写项目信息编号,点击“引用”,系统自动将项目内容填入相关栏目。
(三)项目信息修撤
项目确认通过后,如项目单位需对项目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可通过单一窗口“内资限上办理表修改申请”、“内资限上办理表撤销申请”模块向海关提交申请。
如遇其他问题,可与武汉海关关税处联系。关税处联系人:葛晓敏 027-82768123,王玲 027-82768377。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1日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武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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