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单(AWB)上会有收发货人(consignee,shipper)、始发港(airport of departure)、目的港(airport of destination)、运输路线(routing)、货物描述(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件重尺以及运价等信息。
其中,运价信息包括运价类别(rate class)、费率(rate)和运费(total)等,运价类别一栏往往显示的是M、N、Q、C或S等代码。这些不同的代码,代表了不同的运价类别,详情如下:
1. “M”代表最低运费
即Minimum Charge。最低运费也叫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是航空公司在考虑办理即使很小的一批货物也会产生固定费用后制定的。如果承运人收取的运费低于起码运费,就不能弥补运输成本。因此航空公司规定若计算出来的实际运费低于起码运费,就根据起码运费收,另有规定除外。
最低运费跟起运港和目的港两点间所属的IATA区域密切相关。如根据TACT Rule 3.4.2的规定:从中国(不含港澳台)飞往欧洲和中东的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20元;飞往南亚次大陆的最低运费为人民币230元;中国大陆飞往香港和澳门的最低运费为人民币9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