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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授权将干细小裸藻等三种物质作为新食品原料
2020年12月3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 (EU)2020/1820、(EU)2020/1821、(EU)2020/1822,授权将干细小裸藻、三七和黄芪提取物和含铬解脂耶氏酵母生物质作为新食品原料用于部分食品,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中相应内容。新法规规定了以上三种物质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限量、标签要求及新食品原料本身质量要求。
上述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日面向全欧盟成员国生效(现已生效),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2470附件涉及新型食品使用要求。
意味着含有这些新产品原料的食品出口至欧盟将更加合规、顺畅。部分内容如下:
新食品原料 | | | | | | | | | | | | 指令2002/46 / 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不包括婴儿食品 | 幼儿每天100mg;3至9岁儿童每天150mg;10岁及以下(至17岁)的儿童每天225mg;成人375mg/天 | 根据法规(EU)No 609/2013定义的用于控制体重的总饮食替代品 | | | 指令2002/46 / EC中针对一般成年人的食品补充剂,但孕妇食品补充剂除外 | | | 指令2002/46 / EC中定义的食品补品,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补品 | 3至9岁儿童每天2g/天;10岁以下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每天4 g /天 |
上述条例的欧盟官方链接:
另附欧盟食品法规汇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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