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我们结合福州海关2020年上半年属地企业规范申报集中审核的相关情况,以实例的形式向大家讲解一下在申报过程中常见的申报错误,希望通过实例,提升规范申报准确性。
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
税号0202200090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制作或保存方法(冻);4加工方法(整头及半头、带骨或去骨等);5牛肉部位(如眼肉、腱子肉等);6包装规格;7英文品名;8品牌;9厂号(名称或号码);10牛种(安格斯牛、和牛等);11牛龄;12级别(A级、B级等);13饲养方式(草饲、谷饲等);14签约日期;15加工程度(精修、粗修等);16其他;
部分企业申报情况:申报要素第15项加工程度申报为:正常修割
规范申报释义: 申报要素第15项加工程度申报为“正常修割”,按规范申报要求,看“括号内提示”应正确申报为“精修”或“粗修”
税号0202300090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制作或保存方法(冻);4加工方法(整头及半头、带骨或去骨等);5牛肉部位(如眼肉、腱子肉等);6包装规格;7英文品名;8品牌;9厂号(名称或号码);10牛种(安格斯牛、和牛等);11牛龄;12级别(A级、B级等);13饲养方式(草饲、谷饲等);14签约日期;15加工程度(精修、粗修等);16其他;
部分企业申报情况: 1.申报要素第10项牛种申报为“奶牛”有误; 2.申报要素第15项加工程度申报为:正常修割;
规范申报释义: 1.申报要素第10项牛种(安格斯牛、和牛等),建议根据出口方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填报具体牛种; 2.申报要素第15项加工程度申报为“正常修割”,按规范申报要求,看“括号内提示”应正确申报为“精修”或“粗修”
第三章:鱼、甲壳动物等
税号0306161200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制作或保存方法(冻);4状态(带壳、去壳);5拉丁名称;6规格(如41~50个/磅);7包装规格;8GTIN;9CAS;10其他;
部分企业申报情况: 1.规范申报第6项规格申报为个体重量:760-1250克/条; 2.包装规格漏申报。
规范申报释义: 1.规范申报第6项规格(如41~50个/磅)的规范申报,参考“括号”内的实例,应当按照多少个达到1磅来申报; 2.规范申报第7项包装规格,企业漏申报。按照规范申报释义,包装规格是指每个独立包装中甲壳动物的数量或者重量。 例如,字母030612的冻虾仁可以填写“包装规格:450克/箱”。
税号0307431000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制作或保存方法(冻);4拉丁名称(规范到属);5个体重量;6包装规格;7GTIN;8CAS;9其他;
部分企业申报情况:申报要素第5项个体重量一栏申报为约8-10CM/条。
规范申报释义: 按照规范申报释义,个体重量指一条鱼、一只蟹等的重量。有时一批鱼中有不同的大小,则可以填写一个范围。 例如,03.03的冻鱼可以填写“个体重量:1500-2000克/条”。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等
税号0402100000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制作或保存方法(浓缩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4外观(粉状、粒状等);5脂肪含量(按重量计);6成分含量;7包装规格(如25公斤/包);8品牌;9GTIN;10CAS;11其他;
部分企业申报情况: 1.申报要素第5项脂肪含量标注不规范,仅申报为0.008,未注明是多少重量的奶粉中的脂肪含量。
2.申报要素第6项成分含量要素申报不准确,混同于营养成分含量。
规范申报释义: 按照规范申报释义,脂肪含量指商品中按重量计脂肪的含量。例如,税目04.01可填写“脂肪含量:3.2%”; 成分含量指商品中所含物质的种类及按重量计各物质种类的组成。例如,税目04.02中的奶粉可填写所用牛乳的含量和添加其他成分如糖的含量。 来源:福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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