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柑橘属水果虽出口量略有减少、但出口值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据海关统计,柑橘属水果(品目为0805的水果,主要包括橙08051、柑橘08052、柠檬08055)2012年出口108.22万吨,出口值61.35亿元,2018年出口98.36万吨,出口值为84.83亿元。
据调查,2018年以来,中国柑橘出口遍布6大洲62个国家,主要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80.56万吨,货值72.67亿,占比81.92%。重庆地处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东盟为重庆柑橘属水果出口的唯一贸易伙伴。2018年,重庆柑橘属水果主要出口国为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出口值分别占比50.4%、33.6%、8.7%、6.2%和1.2%。
一、出口企业资质要求
根据《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关对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对从事进出口水果的贸易商进行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1、水果果园注册登记要求:
(1)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2)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3)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
(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6)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2、出口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要求:
(1)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2)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3)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4)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5)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6)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7)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8)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小编提示:拟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需向其主管海关提交注册申请,相关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办理。
二、 出口通关流程
1.出口申报
获得注册登记资格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出口前应凭有关单证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
2.出口安全风险监控
实施出口水果安全风险监控是为了保障出口水果安全。按照海关总署年度进出口水果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要求,对出口水果实施一般监控和重点监控。
3.现场查验
申报后抽中需实施现场查验的,应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一般在水果加工包装后的冷藏库或存放仓库实施,主要工作是核查货证、环境和外包装检查、抽取样品进行病虫害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疫鉴定。
4.合格评定
现场查验完毕后应结合监管、安全风险监控、现场检验检疫等情况按照输入国家和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和买卖双方合同和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等对出口水果进行合格评定。
评定结果合格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并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出境;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重新检验检疫后仍不合格的或未经技术处理、无有效检疫除害处理方法的,不准出境。
5.放行
海关对申请检疫检疫和报关的出口水果现场查验合格后放行,查验不合格且无技术处理整改合格的不准出境。
三、主要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准入要求
美国
智利
墨西哥
秘鲁
中国香港
俄罗斯
欧盟
印度尼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