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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四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5月14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5月14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原340亿关税第四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40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3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27项。
1.原清单共40项排除产品,本次获得延期与未获延期比例为13:27。
2.原有3个完全排除加征HS编码将恢复加征25%。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2020.5.14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7.6至2020.5.14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5.14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5月14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数据已同步至中美关税加征查询系统,详情如下表。
美国340亿关税第四批排除延长有效期产品对照表下载:
美国340亿关税第四批排除延长有效期产品对照表-关务小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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