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
义商务发〔2020〕10号
义乌市各对外贸易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落实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5号公告《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1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要求,规范防疫物资出口秩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二、从2020年5月1日起,对伪报、瞒报出口上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以海关查获日期为准),从严处罚:
1.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出口奖励。
2.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
3.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2020年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此前有关管理措施与本次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义乌市商务局
2020年5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