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8日
关于2024年第三批有关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解读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2021年发布)有关规定,近日海关总署公布2024年第三批商品归类决定。现就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解读如下:
一、“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商品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Z2024-0019
| 税则号列
| 8486.2021
| 商品名称
| 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
| 规格型号
| 无
| 商品描述
| 该商品为半导体器件制造过程中,在硅片表面生成钝化层的一种热加工设备。工作原理为通过石英炉管生成一个密闭无污染的环境,利用真空产生器在石英管内产生低压环境, 利用炉管外圈电阻丝加热生成550摄氏度的环境。硅片在上述环境中,利用电浆电极的正负极与化学气体发生化学反应,并进行扩散、氧化、退火、合金及烧结等过程,最终在表面生成钝化层。
| 归类决定
| 该商品可通过石英炉管生成一个密闭无污染的环境,利用真空产生器在石英管内产生低压环境,利用炉管外圈电阻丝加热生成550摄氏度的环境,硅片在上述环境中利用电浆电极的正负极与化学气体发生化学反应,最终表面生成钝化层。该商品属于专用于半导体器件制造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符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品目84.86项下关于“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及装置”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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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浆化学气相沉积用炉管设备,是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设备(CVD)。该类设备通过使用电浆(等离子体)促进化学反应,在各类衬底上沉积薄膜。虽然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用途广泛,但可根据其加工精度、加工对象(衬底)的尺寸以及薄膜的材质,准确区分具体用途。
本商品属于专用于半导体器件制造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符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品目84.86项下关于“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及装置”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86.2021。
二、“多烯磷脂酰胆碱混合原料”商品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Z2024-0020
| 税则号列
| 3003.9000
| 商品名称
| 多烯磷脂酰胆碱混合原料
| 规格型号
| 180kg/桶
| 商品描述
| 多烯磷脂酰胆碱混合原料,黄色至棕色脂肪块,可溶于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成分含量:大豆磷脂76.5%、硬脂14.3%、精制大豆油9.2%。其中,大豆磷脂包括:多烯磷脂酰胆碱(PPC)55.8%-60.4%、磷脂酰乙醇胺(PE)≤5.4%、磷脂酰肌醇(PI)≤0.4%、极微量的磷脂酰丝氨酸(PS)、水分和其他副产物等。在大豆磷脂中加入大豆油作为溶剂进行稀释,加入硬脂用于调节稠度和流动性,使混合物便于胶囊的灌装。加工方法:大豆磷脂经提取、层析、浓缩,得到富含多烯磷脂酰胆碱的磷脂,再与精制大豆油和硬脂混合、干燥加工而成。用途:用于生产“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易善复)。
| 归类决定
| 该商品是提取大豆磷脂中以“多烯磷脂酰胆碱”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加工工艺不同于卵磷脂,且添加了大豆油和硬脂等辅形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二十九章注释一相关规定,如所添加的物质是为了使产品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则不能归入本章,因此该商品超出税目29.23的商品范围。“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为我国注册药品,本商品作为其原料按原料药进行管理,属于具有治疗特定疾病的药物活性物质。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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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品相较于卵磷脂,经过提取和纯化工艺,部分去除了非靶向作用于肝脏的具有药理作用的活性物质——磷脂酰乙醇胺(PE)和磷脂酰肌醇(PI),获得了更高含量的磷脂酰胆碱(PC),且其中的PC主要是含有更多不饱和脂肪酸结构的多烯磷脂酰胆碱(PPC)。该产物是卵磷脂经过进一步提取的以“多烯磷脂酰胆碱”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已经不属于卵磷脂,因此不能按照卵磷脂归入税目29.23项下。
该商品在多烯磷脂酰胆碱中添加了大豆油和硬脂等辅形剂,硬脂用于调节稠度和流动性,使混合物便于胶囊的罐装。根据《税则》第二十九章注释一,如所添加的物质是为了使产品适应特定用途,则不能归入本章(第二十九章)。
“多烯磷脂酰胆碱”在我国由国家药品主管部门按原料药进行管理,以其为主要成分生产的“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易善复)为我国注册药品,因此认定其成分属于治疗特定疾病的药物活性物质。最终,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3.9000。
三、“由不锈钢自由锻造而成的实心产品”商品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 W2024-27
| 税则号列
| 7222.30
| 商品名称
| 由不锈钢自由锻造而成的实心产品
| 规格型号
| 无
| 商品描述
| 该产品为长方体形块。经自由锻锻造成型,后通过铣削加工去除氧化皮、脱碳层等表面缺陷,以满足尺寸和形状公差(宽度、厚度、平直度等)。该产品用于制造塑料模具,可以(水平或垂直或两者兼有)分割成具有特定尺寸的坯料,以满足最终用户的要求。该产品不需要进行热轧和/或锻造等任何进一步的热加工。
尺寸:203mm*610mm*3155mm和114mm*610mm*3155mm。
化学成分:碳:0.35-0.42%,硅:0.6-1.4%,锰:0.2-0.8%,铬:13.1-14.1%,钒:0.1–0.4%, 硫:<0.005%,磷:<0.030%。
| 归类决定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七十二章章注一(五)及(十二)】及六,应归入子目7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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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锈钢自由锻造而成的实心产品,外观为长方体形块。其加工工艺为不锈钢经自由锻锻造成型,后通过铣削加工去除氧化皮、脱碳层等表面缺陷,以满足尺寸和形状公差(宽度、厚度、平直度等)。
该产品用于制造塑料用模具(俗称“模具钢”),可以(水平或垂直或两者兼有)分割成具有特定尺寸的坯料,以满足最终用户的要求。使用前该产品不需要进行热轧和/或锻造等任何进一步的热加工。
引用该归类决定时,可参考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商品描述中的化学成分(碳0.35-0.42%,硅0.6-1.4%,锰0.2-0.8%,铬13.1-14.1%,钒0.1–0.4%,硫<0.005%,磷<0.030%)判定,该商品符合《税则》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五)有关“不锈钢”的定义范围,为不锈钢类产品。
二是该商品为长方体形块,不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十一)有关“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的定义范围。
三是该商品为自由锻锻造产品,未经轧制,不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十)有关“平板轧材”的定义范围。
四是该商品经自由锻锻造成型后,虽进行过铣削加工去除氧化皮、脱碳层等表面缺陷,但根据第七十二章总注释规定,该类表面机械加工不影响货品的归类。该商品使用前不需要再进行热轧和/或锻造等任何进一步的热加工,其长方体外观也不具备其他具体制品的外观特征,非半制成品,属于最终使用产品,不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九)有关“半制成品”的定义范围。
综上所述,该商品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十二)有关“其他条、杆”的定义范围,应归入子目7222.30项下。
(解读来源: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