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防护服等进口报关单规范填报官方指引
申报口罩(6307900000)的商品,请在商品名称栏填写是否医用及规格型号,口罩按”个“填写成交数量。例如”医疗用3M牌N95口罩“。申报防护服(6210103000)的商品,请在商品名称栏填写规格型号。具体要求如下:一、商品名称填报要求对于“商品名称”申报为“口罩、防护服”等产品的,“商品名称”在原申报信息基础上,补充填报“用途(医疗用/非医疗用)”、“品牌”和“型号”等信息。可同时作“医疗”和“非医疗”用途的,按“医疗用”申报。无品牌或无型号的,填报“无品牌”或“无型号”。如:“医疗用3M牌N95口罩”,“非医疗用小林牌口罩,无型号”。
二、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要求对于“商品名称”申报为“口罩”、“防护服”和“鞋靴套”的,分别按“个”、“件/套”和“双”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对应成交数量。
三、报关单备注栏填写要求(一)捐赠类
1.对于非医用的口罩、防护服、温度计等捐赠类疫情防控物资,申报时在报关单“备注信息”栏填写:“612/629非医疗器械”。
(如填报后出现退单情况,请参考海关退单提示429/430证书、410/411证书、612/629证书的解决办法 第四点612/629证书退单解决第(1)部分)
2.对于医用的已在中国注册/备案的捐赠类疫情防控物资,申报时企业按系统提示在“备注信息”栏填写“医用”,并在相应“产品资质栏”填写“医疗器械注册证(612)/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629)及相应编号”。
3.对于医用的未在中国注册/备案的捐赠类疫情防控物资,申报时企业按系统提示在“备注信息”栏填写“该产品未获得注册/备案(后补),进口商和生产厂家承担第一责任,用户应谨慎使用。”
(二)联防联控机制采购类申报1、对已获得国内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申报时企业可分两类情况填写:(a)若商品最终用于医护人员适用,则在“备注信息”栏填写“医用”,并在相应“产品资质栏”填写“医疗器械注册证(612)/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629)及相应编号”。(b)若商品用于企业自用,可在“备注信息”栏填写“企业自用”。
2、对未获得国内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的应急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申报时企业按系统提示在“备注信息”栏填写“该产品未获得注册/备案(后补),进口商和生产厂家承担第一责任,用户应谨慎使用。”(小编注:放行后企业可凭当地药监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资料提交给海关)。3、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类免征关税填写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第二点,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进口单位在办理报关手续时,报关单“监管方式/代码(必填)”填写“一般贸易/0110”,“ 征免性质/代码(必填)”填写“慈善捐赠/802”,“征免方式/代码(必填)”填写“特案/4”或“保金/6”或“保函/7”。
四、防护用品商品HS编码归类参考汇总防护用品商品归类: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帽、一次性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https://www.guanwuxiao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2/09/160726tut5tix5fb4ii54d.jpg
消毒用品商品归类:医用酒精、酒精棉球、酒精棉签、消毒湿巾、蒸汽消毒器等。https://www.guanwuxiao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2/09/160726ixt99lnzsppmlm9s.jpg
药品商品归类: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等。https://www.guanwuxiao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2/09/160727xuzh6j5yutzwjo16.jpg
医疗检测设备商品归类:超声CT、监护仪、呼吸机、红外测温仪、核酸检测试剂盒等。https://www.guanwuxiao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2/09/160727jlwfs8os2lqh2qqi.jpg更多疫情期间通关指引及海关服务汇总: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8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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