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rona 发表于 2020-2-19 16:06:54

从俄罗斯进口禽肉、乳品商品要关注这么几个问题


2018年中俄两国签订了禽肉、乳品双向贸易议定书,2019年哈尔滨海关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中俄禽肉、乳品实现双向贸易。

全国首例槽罐车装运俄罗斯巴氏杀菌鲜奶是在东宁口岸快速通关的,全国首批输俄冷冻禽肉是经绥芬河口岸出境的。

有意愿从事俄罗斯禽肉、牛奶乳品进口业务的企业关注这么几个问题:

1.所进口的禽肉、乳品必须来自经海关总署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而且是获得注册的品种,注册企业名单和产品范围可以在海关总署网站上查询。

2.进口前,进口商和出口商都要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备案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


3.进口前,禽肉及部分乳品须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产品进口时需要随附境外官方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的全项目检测报告。

检疫准入是国际惯例,需要贸易双方官方检疫机构共同推进。
海关部门对进口食品实施进境检疫和抽样检验及风险监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品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项目进行检验,对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检疫。
进口食品按照合格评定程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食品,能否进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予以公布;暂予适用的标准公布前,不得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海关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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