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附:当前主动披露最新法规文件为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单一窗口在线提交主动披露操作指引如下:
step1:访问单一窗口官网标准版应用网址,按下图入口点击 https://www.singlewindow.cn/#/standardEdition
step2:需使用中国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点击“功能开通”菜单中的“企业同意书”。
step3:点击“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菜单下的“事项录入”。如下图:
step4:录入主动披露完毕提交后,可在“事项查询”菜单中查询海关受理进展状态结果信息。如下图:
提交后,同时应留意“海关通知”中的信息,如下图: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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