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2020年1月1日全面启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
昆明海关关于全面启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改革,推进实施“两步申报”,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昆明海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书/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区一般信用等级以上企业,除自理报关形式外,可采用电子《委托书/协议》。
二、采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口货物入境前或出口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前完成电子《委托书/协议》签约工作,其中采用“两步申报”方式的进口企业须在概要申报前完成签约工作。
三、签约电子《委托书/协议》的企业,应通过“单一窗口”提交申请。具体操作可向云南省报关协会咨询。
四、如遇申报系统、海关作业系统故障,导致传输失败或无法审核电子《委托书/协议》的,仍保留纸质《委托书/协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岩嵌,电话:0871-63016105)
昆明海关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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