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wuxiaoer 发表于 2019-11-15 09:25:36

北京海关接收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报告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海关总署于2019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16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和明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月14日,北京海关也公布了接收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报告的部门及联系方式,企业可自行查看,详情如下:


北京海关公告2019年第15号
为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61号),现就北京关区各隶属海关接受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报告的部门和联系方式对外公告(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海关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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