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退运申报问题
我们有一批生产出口到欧洲的真空吸尘器,HS编码:8508110000,因质量问题客户退回。只退了12件,不是整批次退回,且原报关单资料也没有能和这12件货物机型完全对的上的,请问这种情况有可能按退运申报吗?有尝试过一般贸易申报,但因货物之前只出口欧洲做了CE认证,没有3C认证,在进口报关时无法提供3C认证被报关行拒了。恳请各位大神帮忙看下是否还有其它申报方法可以搞定这批货物。型号不匹配很难解释退运问题,若一定要选择退运,除非到时查验能有把握向海关解释清楚。
按照一般贸易,根据HS,可以申办“目录外”,申办出来后,到时单一窗口上传时可用。具体单一窗口如何填制可以搜索“关务小二”里面的帖子参考。
签退运协议,做未退税证明,到口岸后做中检证明是质量问题,做退运的装箱明细,形式发票,申报退运货物即可。
如果已申请退税,就向退税部门申请减扣冲减,如果跨年不得申请冲减的,则补缴原免抵退税款(缴入中央金库),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调整。自己找退税部门沟通,确认好这块再办理退运 “和原出口报关单机型对不上”,你这申请退运属于投案自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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