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42号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1年第48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https://www.guanwuxiaoer.com/static/image/filetype/pdf.gif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30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http://egov.mofcom.gov.cn/xzxksx/18017/
【更多2023年相关目录列表】:
2023年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5555-1-1.html
202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5552-1-1.html
202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5551-1-1.html
202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5550-1-1.html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的公告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5554-1-1.html
{:1_96:}{:1_96:}{:1_96:}{:1_96:} 很有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