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资质及许可证录入指南
关于机电类商品“产品资质”界面“许可证编号”字段的录入指南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针对机电类商品,企业在报关单商品表体“产品资质”界面,“许可证类别”字段选择“410-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411-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23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429-进口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430-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612-医疗器械注册证”、“629-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时,“许可证编号”字段需按要求进行填报,具体录入指南见附件。
特此通知。如果在单一窗口没有出现相关货物属性的选项,请手动清除单一窗口缓存,再刷新页面查看。
相关内容: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版
附件下载:https://update.singlewindow.cn/p ... /20221229dec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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