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第52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发布单位】外资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22年第52号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2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已经2022年7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https://www.guanwuxiaoer.com/static/image/filetype/pdf.gif《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pdf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商务部部长:王文涛2022年10月26
关务小二编注:2020年12月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自2023 年1月1日起废止。
2022年版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主要变化有: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
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
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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