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用证报关单填制
请问两用证再报关单内随附单证及编号中填制的时候,证号中的“-”到底需要打上去么?我自己再制单申报的过程中如果添加了“-”会显示退单,理由是未查询到证书信息
但是我一个朋友却能够在添加了“-”的情况下发出去,
我在单一上面对于加“-”和不加“-”的证号都可以查到相同的信息
所以到底应该如何填制?
直接复制许可证号就可以 wxeBPX 发表于 2022-9-7 15:48
直接复制许可证号就可以
你是指加“-”?但是我会退单诶{:1_109:} 两用物项是报在许可证栏,不是报在随附单据,看看报关单填制规范 本帖最后由 wx_z713Sg 于 2022-9-29 17:30 编辑
我看看 wx_z713Sg 发表于 2022-9-29 17:25
我看看
你看许可证栏和随附单证栏的填制规范 苑泉 发表于 2022-9-30 10:43
你看许可证栏和随附单证栏的填制规范
是的,随附单证有写除第十六项列明的许可证以外需填写至此栏,谢谢 苑泉 发表于 2022-9-30 10:43
你看许可证栏和随附单证栏的填制规范
今天有看到海关在群里回复其他报关行
如果是税号涉及两用证的,随附单证及许可证号都要填写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成分涉证的只需要填写许可证号这一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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