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小二 发表于 2022-5-18 11:38:34

上海海关支持企业扩大复工复产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12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条措施高效落地,上海海关结合上海实际在前期发布系列支持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支持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12条措施。
(一)增设海关“在线业务受理窗口”,扩容业务受理渠道,实现线上远程审核、快速通关。
(二)推行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加快冷藏集装箱疏港速度,助力提升港口运转效率。
(三)在海运、空运渠道全面推行通关全程可视化,企业可在线查询理货、申报、查验、放行等信息,加快货物报关和提离速度。
(四)扩大远程视频查检、生产流程嵌入式查检等应用范围,减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对因疫情管控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分类分批受理企业减免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或减征。
(六)对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技术性差错,引导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七)对冰鲜水产品、水果、肉类、巴氏杀菌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民生物资采取临时性措施,根据口岸防疫形势机动调整抽检比率,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属地优先查检及“5+2”预约查检。
(八)做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全产业链“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化措施惠及的范围从重点企业扩大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覆盖商品从制成品扩大至原材料、中间品及相关制造设备。
(九)对重点集成电路企业进口的光刻胶临时性取消抽样送检要求,经口岸查验合格后快速放行,全面实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口岸和属地查验协同,加快通关速度。
(十)发挥长三角海关一体协同优势,完善重点企业和重点物资通关协调机制,对产业链供应链应急重大疑难问题实施联合研判、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打通信息和物流堵点。
(十一)统筹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五关互认,建立统一的“绿色通道”,实现通关手续从快从简。
(十二)提升长三角跨关区物流运转效率,支持“陆改水”“陆改铁”,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关于上海海关新一轮保链稳链措施的13个热点问答
1. 目前通关业务哪些可以在线办理?通过什么平台?
答:企业可通过上海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申报,也可应用“互联网+海关”上海关区特色政务服务平台,上传各类资料、预约无陪同查验、进行“主动披露”、预约下厂勘验等。我关同步增设了在线受理窗口,确保企业业务办理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2. 我公司有一批进口货物需要办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请问电子证明如何查询并下载?
答: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证明后,将证书编号和查询码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https://swapp.singlewindow.cn/ecertwebunloginserver/),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操作。

3. 收到查验通知后,我公司选择无陪同查验方式但想知道具体查验进程,怎么办?
答:为让企业及时掌握通关信息,合理安排通关计划,我关微信公众号“沪关E服务”已上线通关全程可视化查询功能。对于海运货物,企业可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指南”中的“新一代查验状态”功能掌握货物查验进程;对于空运货物,企业可点击“空运进口普货查验状态”功能,一键查询“理货状态”、“预约查验状态”、“查验状态”等流程信息。

4. 解封后,我公司下属工厂产能正在逐渐恢复,同时有大量货物需要进出口,目前海关在属地查检方面是否有便利化措施?
答:我关针对属地查检业务制定了多项便利化措施,企业可直接向属地海关提出申请。一是应急开展远程视频查检,有效提高属地查检作业效率。二是试点开展生产嵌入式查检,即在生产过程中同步实施现场检查及抽样送检。三是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设立“绿色通道”,对纳入范围的农食产品实施优先查检及“5+2”预约查检,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5. 我公司因疫情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及缴纳税款,由此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如何申请?
答:对于因疫情管控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我关将分类分批受理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或减征。进口货物收货人(包括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申报地海关申请滞报金减免。纳税义务人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应用“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如企业决定申请减免滞纳金,相关滞纳金无需提前缴纳。

6. 我公司因操作疏忽,造成报关单申报错误并漏缴税款,该报关单目前已放行,可以“主动披露”吗?
答:企业自查发现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可以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向海关披露相关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7.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企业,之前航运、快递等物流渠道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导致我司进口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商品的随附正本纸质卫生证书暂时未邮寄到上海,影响通关审核怎么办?
答:考虑到前期部分国际快递业务暂停对企业的影响,我关调整进口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产品卫生证书的审核要求。企业可凭卫生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先办理通关手续,无须现场提供纸质证书原件。海关严格按规定对证书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广大进口食品企业将纸质卫生证书原件留档备查。

8. 我公司在加紧开展疫苗研发和临床试验,涉及科研用试剂进口和试验疫苗出口,目前航班和物流还不稳定,好不容易订到了航班,希望能够快速通关。
答:我关已开辟新冠疫苗试剂等特殊物品审批快速通道,对外公布移动办公电话,“5+2”全天候做好生物医药企业特殊物品审批咨询工作,并指导现场海关加快作业,确保快速通关。

9. 我公司是一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也是上海市复工复产“白名单”企业,光刻胶是我司重要生产原料,需要持续不断大量从国外进口,由于保质期短,进口频次高,我司担心存在断料风险,请问海关对于光刻胶是否有通关便利化措施?
答: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复工复产,我关对光刻胶等重点物资连续推出多项通关便利化措施:一是与机场驻场单位和企业密切配合,建立“光刻胶保通保畅服务联络群”,优先提供理货、分拨、预约等作业。二是鼓励进口企业选择无陪同查验,各查验点联系方式和无陪同查验预约流程已对外公开。三是对复工复产“白名单”内的光刻胶进口使用企业开展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临时性检验监管措施,对其进口光刻胶免予抽样送检,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10. 我司进口的很多芯片需要在工厂专业条件下才能开拆,请问什么是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口岸和属地查验协同模式?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口岸和属地查验协同模式是指货物被布控查验的情况下,先在口岸进行外形检查,确定无异常后,可提离至企业工厂实施开箱检查作业,查验完成即可投入生产使用,进一步降低货物在普通环节下开拆带来的质损风险。
申请该模式需符合以下条件:1. 企业应属于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型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出口贸易或物流企业;2. 企业的信用等级非海关失信企业;3. 企业进口的货物应为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在普通环节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货物。

11. 我们是一家注册在合肥的企业,通常在属地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业务,货物通过上海港进出,流程上往往需要多个海关衔接配合,请问海关在加强跨关区协同、保障长三角通关稳定畅通方面有什么做法?
答:4月30日,在海关总署指导下,我关已和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共同发布《关于保障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的联合通告》,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长三角五关保通保畅协调工作机制,对涉及跨关区的通关疑难问题,实现海关内部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二是搭建长三角关企信息互通平台,联合发布相关支持政策、通知公告、业务指引等内容;三是在五关各业务现场设立咨询热线及专窗,企业如在通关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现场海关反映,我们将全力帮助解决。

12. 我司是上海市的重点外贸“白名单”企业,听说长三角海关建立了“白名单”互认机制,对“白名单”企业给予通关便利,请问相关互认机制和通关便利具体是什么?
答:我关已会同长三角各兄弟海关建立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白名单”五关互认机制,对于纳入到地方政府确定的复工复产、重点外贸“白名单”中的企业,由五地海关共同给予通关便利,包括在业务现场开设“绿色通道”、指导企业采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方式优化申报流程,优先安排查验作业等,确保“白名单”企业从快从简办理通关手续。

13. 我公司有一批货物原计划通过陆路运输运往洋山港出口,但陆路跨省运力不足,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将陆路运输改为水路运输,通过联动接卸模式来解决陆路运力不足的问题。联动接卸,是指将长三角区域内的相关港口作为洋山港的货物接卸地和延伸地,出口货物在当地港口办理报关手续后,经专用驳船运至洋山港搭载远洋货轮离境,如遇查验的,由上海海关在洋山岛完成;进口货物可在洋山港办理进口放行手续,也经专用驳船转运至当地港口直接提离。目前联动接卸模式已经推广至江苏太仓港、安徽芜湖港、浙江独山港和安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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