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协调制度修订之平板显示模组
目前市场上平板显示模组种类众多,包括液晶(LCD)平板显示模组、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平板显示模组、发光二极管(LED)平板显示模组以及等离子平板显示模组,这些显示模组的归类因其结构、原理的不同而各有千秋,例如:1、液晶平板显示模组(不具备播放功能)税目90.13 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液晶装置子目9013.8030 液晶显示板
2、有机发光(OLED)二极管平板显示模组(不具备播放功能)品目85.43 本品目包括:十六、以场致发光材料(例如,硫化锌)为基质,置于两层导电材料之间的场致发光器件,一般呈条、块或板状。
3、发光二极管平板显示模组(不具备播放功能)
文字型 税目8531.9090(装有发光二极管的显示板的零件)彩色模组 税目8529.9090(85.28视频显示装置的零件)
而对于以上不具备播放功能的液晶平板显示模组及有机发光二极管平板显示模组,如带有触摸屏其归类又会发生变化,具有某种或某类仪器、电气装置专用特征的,按专用零件归类;不具有某种或某类仪器、电气装置专用特征的按通用零件归类。
对于以上的归类大家是否感觉既复杂又麻烦?针对这种情况世界海关组织(WCO)就有代表提出了为平板显示模组新增品目的提议,最终经过激烈讨论,WCO明确了新增品目85.24并明确了品目85.24的商品范围以及同时体现了其与整机(品目85.28)间的区别,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2022年《协调制度》中有关品目85.24的信息吧。
1、品目85.24对平板显示模组的定义
(一)指用于显示信息的装置或器具分析:2022版《协调制度》并未对平板显示模组的显示原理进行限定,故无论是液晶显示、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发光二极管显示或是其他显示原理的平板显示模组,都包括在品目85.24的范围之内。
(二)至少有一个显示屏,设计为在使用前安装于其他品目所列货品中分析:此处表明归入品目85.24的平板显示模组应是“半成品”(即不具备完整显示装置的基本特征、不能直接显示图像或视频)。
(三)其显示屏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曲面、柔性、可折叠或可拉伸等类型分析:品目85.24所称的平板显示模组不可单纯从字面上理解其为平面类型的显示模组,实际上它包括各种类型,如平面、曲面、柔性、可折叠等等类型(如后续有新的工艺类型的显示模组,也在品目85.24的范围之内)。
(四)结构:可装有附加元件,包括接收视频信号所需 并将这些信号分配给显示器像素的元件。不可装有转换视频信号的组件(例如,图像缩放集成电路 ,解码集成电路或程序处理器),或具有其他品目所列货品特征的显示模组。分析:此处是对本条第二点的补充说明,即品目85.24应是“半成品”,其虽可附加一些元件,但所加元件不能是转换视频信号的组件且不能使其具有完整显示装置的基本特征(以此区分品目85.24与品目85.28)。
值得注意的是,2022版《协调制度》将带有触摸屏的平板显示模组也归入品目85.24项下,其是由于增加触摸屏是目前市场的普遍需求,另一方面基于技术层面,将触摸屏和平面面板的上层玻璃一次性以半导体工艺制作更为有利。
2、平板显示模组的归类优先顺序
品目85.24与品目85.41、品目85.42一样,优先于《税则》第八十五章其他品目。
3、为品目85.24修改及新增的类注、章注
针对新增的品目85.24,2022版《协调制度》修改了第十六类注释二(二),明确了品目85.24产品的零件的归类;同时针对新增的品目85.24,新增了《税则》第八十五章章注七,以明确品目85.24的定义和范围,并将原章注七到八相应地调整为章注九到十。
4、品目85.24平板显示模组子目的归类
品目85.24平板显示模组需根据是否含驱动器或控制电路及显示原理(例如:液晶显示、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等)归入不同子目项下:
以上2022版“平板显示模组”的归类分析记得在2022年1月1日开始用起来哦。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本文来源:智诚兴关务;如有侵权请留言删除,谢谢) 谢谢分享, 十分重要的一次归类统一,以前一个屏幕要考虑的税号太多了。 85.24 要详细品读 感谢分享,太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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