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企业是否可以在贸促会申请RCEP?
我司从某区内企业进口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真空泵,税率为8%。因为考虑到RCEP政策影响,所以区内企业可以向中国的贸促会申请RCEP证书吗,然后我司从区内申报进口的时候,使用RECP进行报关?请各位大神指导,是否可以这样进行操作
你搞混了概念,自贸区区内企业(一般是注册在保税区或综保区内的外资企业)所存放在自贸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里的保税状态真空泵(日本,韩国原产),一般贸易进口时所享受的8%的进口关税及13%的增值税,已经是按RCEP自贸协定所享受的优惠关税税率,该优惠税率和企业本身的注册地无关(和货物原产地有关),你所说的真空泵也不是中国产,中国贸促会更不会出具中国原产的RCEP原产地证书。 iceman0210 发表于 2021-12-28 09:22
你搞混了概念,自贸区区内企业(一般是注册在保税区或综保区内的外资企业)所存放在自贸区内(海关特殊监管 ...
那如果我从区内企业进口,区内企业可以提供给我国外出具的原产地证书(FTA或者RCEP)那我申报进口的时候,是否可以用产地证申报?
请指导,谢谢 dongyunxi 发表于 2021-12-29 14:57
那如果我从区内企业进口,区内企业可以提供给我国外出具的原产地证书(FTA或者RCEP)那我申报进口的时候 ...
当然啊。保税货物申报一般贸易进口时本来就需要申报原产国的,有FTA或RCEP的原产地证最好,申报时作为附件上传,没有这2个原产地证也无所谓,不影响具体申报,最多是申报以后,系统跳查验而已,实际查验时货物外包装上都有原产地标识的,海关也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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